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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王爷》

暴笑三国之张飞日记
脑子往往会比平时清醒一些,我当时就突然平静了,突然觉得这个锦囊真的很灵验啊,于是后悔自己莽撞的拆开了那两个锦囊,但过了一会我就开心了,因为我庆幸自己没有打开第三个锦囊。其实有些时候开心很简单,只要你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自从有了这个锦囊,我觉得做什么事都信心百倍,怕什么?我有锦囊妙计,大不了到了危机时刻我把它拆开,肯定万事大吉的。于是我自此勇往直前,行军打仗,莫不身先士卒,敌人因此也闻风丧胆。我也格外的珍惜那个仅存的锦囊,有几次算是危急的时刻我都没舍得用,比如徐州曹豹告密那次,比如芒砀山与大哥二哥失散那次,比如长坂坡而每次也都逢凶化吉,有惊无险。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锦囊不见了。而且是早已不见。又似乎那个锦囊从来就没存在过。

    我平生有两个爱好:喝酒、赌钱。

    喝酒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它让我可以得到暂时的清醒。而赌,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说不太清楚为什么会喜欢它。

    大哥不喜欢赌钱,他更多的时候在想一些事情。二哥也不喜欢赌,通常没事时他看书。军师就不用说了,假如有一天他老婆没有和他吵架时,他可能会搬个梯子到屋顶看星星,不过这种时候一般很少见。

    而我喜欢赌钱,我喜欢那种屏神静气的气氛,也喜欢那种眼红脖子粗的场面,在那个青瓷大碗被揭开的一瞬间,血脉赍张的那种感觉真好。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赌博和打仗一样,一个是赌钱,一个是赌命。在赌场,如果你遇到一个高手,那么你的赢面会小很多,同样,在战场上,如果你遇见吕布,那你活着回来的机会也很小。不同的是,我在赌场上是输的多赢的少,而战场上却相反。这证明了你的武功和智商成反比,魏延说。这我得承认。

    说起吕布来,我不得不伸出我的大拇指喊一声好汉子。在虎牢关那次,我、大哥、二哥三人都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实在是让我佩服得很。当天晚上回去,大哥在那里紧锁眉头长吁短叹,我以为他牙疼,就掏出块狗皮膏药来要给他贴,谁知大哥把手一挥,叹道,此人不除,我焉能得天下!我才明白原来大哥说的是吕布。于是我自告奋勇要去提他的人头回来,虽然我知道他提我的人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大哥的心病就是我的心病,大哥的天下也是我的天下,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哥肯定不会让我去的。

    虽然那次我没去,但我明白了大哥的意思。于是在接下来的很多场合我和大哥都在唱戏,他唱白脸,我唱黑脸,都不用化妆。直到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所擒,曹操让大哥来决定吕布的生死,我知道吕布死定了,虽然他口口声声的提起辕门射戟,但其实他不知道,那只戟原本就在底下系了透明的细线,他的弓一响,埋伏的士兵便将戟拉倒,否则就算他的射术再精,又怎么可能将我们哥仨的性命压在他的稳定发挥上呢?

    吕布死了,大哥那天破例请我和二哥喝酒,两杯酒下肚,我又感到了那种飘的感觉,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这一生也在赌博,我把宝押在了大哥身上,他赢我才能赢,而大哥呢,他把宝押在谁身上呢?是我?是二哥?还是阿斗?亦或是他根本就没有参与?酒劲上涌,我又糊涂了。

    这几天阴雨绵绵的,没什么心情,看着身边来来去去的这几个人,觉得有必要把他们记下来,因为不知道那一天可能就见不到他们了。

    那个坐在那里仰面看天的人叫魏延。当年魏延在长沙杀了韩玄救了黄忠,前来投奔大哥,大哥大喜,军师却大怒,命人拖下去把他给砍了,我和二哥当时都很纳闷。当年大哥三顾茅庐请军师的时候,我当时倒是想把这个大冷天摇把鸟毛扇子的家伙给砍了。

    大哥问军师为何要杀魏延,军师解释说魏延的后脑长了块反骨,日后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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