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观点并不全面,但你指出的几点我基本都同意。比如从各地生的袭警案分析,袭警行为人的确是普遍没有明确的“袭警,意识。行为人只承认自己违法,不认为是犯罪。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在国家立法没有制定“袭警罪。的罪名以前,行为人袭击警察的罪错认定,与他袭击一般公民的罪错认定并无区别,应根据他袭击警察的行为情节和被袭击警察的伤情。确定他的罪错程度,处以相应惩罚。但不管如何处罚。都要以造成的“后果。为依据,如果他的行为没有造成伤害,或者伤害轻微,他很可能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只承担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少量的营养费等民事责任。去年京城生一起袭警案,执法民警被害,在对案情还不了解的情况下,网上的议论几乎一边到地同情袭警凶犯,甚至称他为“英雄。还要向他“致敬。而且对公安部为此布级通辑令表示不满:“凭什么死一警察就布一级通辑令?,那些人认为公安部在为“自己人,滥用职权。还说什么“死了一个小土匪,激怒了一群匪徒。还有一些“人道主义者,为袭警罪犯开脱:“他盗割电缆是因为太穷了”总之,错在警察。警察执法时遭遇的“马路效应,颇具华夏特色:在公众场合的警察和犯罪嫌疑人之间。非组织状态的人们会保护违法者,却对处置违法者的警察进行集体围攻。长期以来,我国公安存在一种很使人费解的现象:“法人。的警察执法时代表国家权威。但是执法的警察的身份却是自然人,与处置对象的身份完全相同。有抽象的“警察的权威”但是具体的“警察。的权威却不存在。警察,权威的失踪使“警察权威。无形瓦解,威武庄严的警察队伍,实质上只有“队伍”没有,警察。这事实上已经不光是法律思想的缺失,而上升到了另外一个高度了
萧寅微微皱眉,却颇为讶异燕微雨竟然有如此的理论思维能力。忍不住看了看她,以前还只觉得她心气颇高,对自己要求甚严,却不知道她的本事还当真不差,早知如此,当初燕定南让她去做经侦副队长反倒是大材小用了。
燕微雨见萧震朝自己看来。却也不觉得反驳了萧震就有什么好担心的。萧雅量高致她又不是没有耳闻亲见,岂会为这点事情跟自己生气。
“原本我还怕你来这里误人子弟,现在看来,反倒是量才施用了,呵呵。”萧笑了起来,果然没有半分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