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系统都试图把大众传媒作为自己活动最重要的宣传工具。我国的新闻事业绝大多数是各级党组织领导的,置于政府管理之下。
媒体报道成就和问题,要处理好“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这是华夏新闻界的一条潜规则。
华夏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所以。华夏的媒体是不能单独对法律负责的,也不能对读者负责,而只能对主管部门负妾。实际上,现在有两种力量在限制着媒体的范围,一个是公权力的力量,一个是资本的力量。一般来说,公权力的力量是刚性的,说“这些题材不能报道就不能报道”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资本的力量是柔性的,主要是通过投放或者撤消广告的方式来进行控拜但是在很多地方,资本的力量已经可以对公权力施”二人的影响,所以往往会诱过公权力更便捷地讲行控
从媒体目前的机制看,改苹并没有真正到个,还属于事业单位,官办色彩仍然很浓,并不完全依赖市场生存;编辑利用版面“寻租。是始终存在的。
传媒的自由报道,对公众人物特别是高官都是警醒和制衡。
事实上现在“封杀”记者的事情是经常生的。为什么拒绝记者采访?为什么不愿意面对媒体?一直是人们常常提到的问题。一般地说,记者采访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接到群众举报,想查个水落石出;二是在采访中现疑问,追踪朔源,以弄清真相;三是公众普遍对某件事情有疑问,希望主管部门给个答复。这三点都是为了让公众知道实情,出点是不容怀疑的。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人们行使知情权的途径主要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去获得形形色色的信息。这就决定了被采访者必须尊重记者的采访,给老百姓充足的知情权。可是一些政府部门却不同意这样做。许多地方流行着这样的“三防”:防火、防盗、防记者。
政府官员在接受采访时,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是公众服务结构,有将除了机密以外信息公之于众的法定义务。记者采访政府官员时,所代表的也不仅仅是媒体,而是媒体背后的公众。正因为这样,政府部门不应该拒绝采访,而记者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采访。记者的采访权不受法外权力的阻挠;对于各种事故及新闻事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在不泄露国家机密、个人**,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前提下,记者有权公开、公正地采访报道,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对记者采访权的侵害,就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萧客去年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时候听说,人大已经将《政务信息公开法》列入立法纲要。这部法律一旦出台,如果行政单位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公开政务信息,拒绝记者采访,则属于违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新闻媒体可以依据该法将行政单位告上法庭,由法院强制其公开政务。
舆论监督让老百姓拍手称快,是弘扬正气的必要手段。华夏正处于转型时期,在这种形势下,舆论监督更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萧震注意到,向**率先开火的常常是媒体和勇敢的记者们,是他们给政府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给普通群众充足的知情权。
媒体在华夏具有权力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随着媒体的市场化取向而逐步形成的。传统媒体只是官方工具,它完全依附于党政权力。但是。当媒体被推向市场,其生存依赖于市场的时候,市场就成了媒体的衣食父母,媒体对党政权力的依附就大为减弱。在这种情况下。媒体就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又使其拥有了一定的干预社会的能力。
党政权力当然不愿意媒体摆脱其控制,但是,媒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市场经济社会也不可能没有服务于社会的媒体。党政权力既无力在严格控制媒体的同时保证其满足社会的多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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