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着脚、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到了印度。回来后他几乎变了一个人。
可以解释乔布斯这种怪诞行径的只有他年少时内心的困惑和矛盾——他既想做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又想做一个企业家。
这样的事在华夏几乎不可想象,刚进公司不久,没替公司办多少事的小青年,异想天开地想去印度?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美国社会的那种宽松和自由,正是在这种宽松自由的环境和气氛下,人们才能毫无拘束地任由发展,才能产生出史蒂夫.乔布斯这样的奇才。
第二个例子,当时苹果公司已经成立,公司里聚集了很多像伯勒尔之类的怪人。伯勒尔.史密斯身材矮小,是个自学成才的电脑迷。他开始只是在苹果公司的服务部门工作,后来才有人发现了这个电脑怪才。
他不同寻常,行事诡异,相当自负,善于挑衅,一般的电脑设计师都对他不屑一顾。因此连苹果公司的另一个创始人--沃兹也没重用过他。只不过伯勒尔有着超强的记忆力,象变魔术一样,能牢牢记住电路板设计中复杂而零乱的数据,而且久久不会忘记。
这样的无名小卒在苹果公司还有很多,伯勒尔只是其中比较典型的一个,他们内心有着火一般的激情,很多公司可能会无法容忍这些无名之辈,而正是这些无名之辈,使苹果取得了不可思议的发展。
1982年2月,史蒂夫把麦金托什电脑研发组的人带到一个优美的海滨渡假地去“静养”。这个研发组聚集了很多计算机精英,但对新人的心理测试史蒂夫却不按通常人力资源的做法进行,而是自己设计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你可能想都想不到,其中两个竟是:1、你吸迷幻剂吸了多少?2、你什么时候失去童贞的?
一些看似荒诞怪异的东西不见得就是坏的同义词,它反映了年轻人内心的一种燥动、激情和不确定性,而创新和开拓恰恰需要这种激情和发散式的思维。而只有在宽松自由的情况下,创新性思维才能变成现实(当然还得有一些辅助条件),而不会刚刚在看似荒诞之初就被扼杀。
美国的强大或可怕,不仅仅在于它外在表现出来的军队、科技和金钱,真正可怕的是这种内生的源源不断的创造和创新能力。正是凭着这种最强大的根基,它才能后来居上超越老牌帝国主义,并保持霸主地位到如今。
萧宸始终觉得,我们现在要建设创新性的国家,把华夏制造变成华夏创造,实现华夏民族的真正复兴,最迫切需要的也是缔造这样一种社会环境和制度,使人能在其中最大限度地全面发展,让思想的翅膀能在其中无拘无束地翱翔!
萧宸对苹果是有着一份敬意的,这甚至让他忘记了可以收购苹果!现在听了小姨的解释,萧宸才知道,小姨现在手中握有足够的资源,以及足够的美元,完全可以一口将这个未来市值接近3000亿美元的苹果帝国吞进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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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太多变了,chūn天果然容易感冒,我就中招了,头晕中,今天欠2000吧,明天补4000,嗯,明天去打针,14000字大概分两个7000字更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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