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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海龙腾》

第047章 反国家分裂
独立国家,宝岛并非华夏的一部分。”并要求“立院”表达反对京城制订反分裂法的立场。

    国民党方面的“立法院两岸关系发展决议文”则指出,“华夏民国立国以来就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任何片面改变此一现状或矮化宝岛“主权”地位的作为都与宝岛人民意志悖离,呼吁当局正视主流民意维护并遵循“华夏民国宪法”,不再挑衅大陆。

    不过亲民党团在提出的草案中,却特别提及“扁宋会”十项结论,届时是否会触动台联党的敏感神经,备受关注。

    亲民党的“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决议案指出,“当前两岸属于分治状态,我们希望此一现状能继续维持不变。”并声明两岸和平是各界共同期待的目标,在京城欲制订《反分裂国家法》之际,各方都应保持冷静,审慎处理,不应以激情的手段,引发两岸不必要误会与紧张关系。同时,还特别谈到“独派”最为感冒的“扁宋会”十项结论。

    作为对宝岛方面的表态,3月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于4日上午11时举行。新闻发言人江仁楚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会上对于记者提问,有人指称《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对台动武法”,江仁楚回答称,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华夏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江仁楚称,《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这一部法律草案等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之后大家就会知道具体内容。

    江仁楚表示,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一部《反分裂国家法》将重申华夏政府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这部法律把我们国家过去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宝岛问题的方针政策加以法律化,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

    这部法律将把我们关于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直接通商、通邮、通航,保护宝岛同胞的正当权益,关于两岸协商和谈判,在一个华夏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等政策主张,明确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同时这部法律将表明全华夏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岛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宝岛从华夏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

    这部法律绝不是所谓的“对台动武法”,更不是“战争动员令”。而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促进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岛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符合华夏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我们制定这部法律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岛独”势力分裂国家,绝不是针对广大宝岛同胞的。广大宝岛同胞是不赞成“岛独”的。宝岛当局企图通过故意歪曲和诬蔑这部法律,煽动宝岛民众对大陆的敌意,误导国际舆论,这是徒劳无益的。

    “这是人民共同的意志!”在全国人大各代表团3月8日上午分组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过程中,这是前来采访的记者们听到次数最多的一句话。

    这句简短而有力的宣示,从京城、东方、岭南、江南、东闽、宝岛等代表团的会场里传出,在全国人民共商国是的殿堂里汇聚、激荡,向全世界展示着华夏人民维护领土完整、共推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强大力量。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汪昭崞向大会作完有关《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说明之后,全场5000多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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