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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渐青》

第一百一十章 湖上论青苗
,没有顺势提出粮食储备而已。

    青苗法无疑是一条很好的改革法规,可惜实施时,在下面的环节上出了问题,成了地方官员营私舞弊的帮凶。

    于清泉说完要和冯雨起身给许清作揖,许清赶忙摆摆手制止,然后徐徐对两人说道:“二位仁兄不必过喻,几条策略之中,我一直最担心的是利用青苗款建立粮食储备这一条,涉及面太广,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两位仁兄可有什么方法,防止地方上阳奉阴违、营私舞弊?”

    红菱第一次见到许清以如此严谨的态度,和别人讨论有关国家大计的事情,以前许清从没跟她提及这些,她甚至不知道许清曾提出过这些构想,不禁看着他有些痴了。

    冯雨沉吟一下先开口道:“青苗款可以有力地抑制土地兼并,粮食储备对控制市场粮价,防止谷贱伤农,及朝廷应对天灾时都有莫大的好处。然而青苗款一但实施,必将剥夺那些地主、官僚对老百姓的放贷权和剥削权,而他们往往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来兼并土地的,所以,朝廷要有应对他们群起反对的准备,这要官家和朝中大臣上下一心,强力支持才行。”

    冯雨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核心的问题,这也是许清虽然提出,却迟迟没有实施青苗款的主要原因。

    于清泉点点头说道:“为了防止地方官员作弊,我认为必须由朝廷另设机构,培训人员,专门负责这项政策的实施,把地方官员士绅营私舞弊的途径完全切断;人员不需太多,每县只须几个人,负责对自愿贷款的农户进行统计监管,等到收粮时再临时另聘人员进行收购及转运即可。”

    许清听了非常高兴,两人能想到这些已是难能可贵了,光这两样看法就说明两人绝非庸才。

    许清对青苗款的施行,原来就没打算通过地方官府来发放,而是由农户直接从银行贷出,收粮时再由地方官府协助。

    于清泉则提出另设机构,完全把地方官府撇开,断绝他们从中伸手的可能,确实更保险些。

    后世对王安石的青苗法有极多的攻击言论,但许清一向认为,青苗法本身是一项良法,只是王安石实施时,忽略了地主官僚抵抗的强度。

    青苗法本身就极大地损害地方官僚士绅的利益,还要他们去负责实施,想不失败都难。

    王安石的青苗贷款利息为40%,这是最受人攻击的地方,认为这是朝廷在榨取老百姓钱财,但这和地方士绅百分之两三百的利息相比,已经是非常温和的了。

    而且这40%只是本金的利息,并非总产出的40%;打个比方,一户老百姓种了10亩地,一亩地需要5斤种子,10亩就是50斤,这样就需要农户向朝廷贷50斤种子。

    规定利息是40%,这样在粮食收成以后,农民就需向朝廷连本带利归还粮食70斤。

    倘若正常年景,一亩地收200斤粮食,那么10亩地就收2000斤粮食,农民从这2000斤粮食中拿出70斤归还朝廷还是很容易的。

    所以许清认为,后世拿高利息来攻击王安石的青苗法并不成立。而且许清此次打算发放青苗款时,利息至多10%。

    因为他规定是用粮食来还贷,在粮食转卖这一块还可以有一些盈利,这就足够了,本身他这项青苗款的策略,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几人在船上把酒讨论半日,谈论的多是些时政策略见解,彼此之间相谈甚欢,不觉间都有些惺惺相惜。

    于清泉与冯雨都那种非常务实之人,诗词才学虽都不错,但他们更侧重于经世之学,冯雨虽然还没通过科举出仕,但同样言必切中要害,让许清如遇知音。

    最后许清试探着问道:“二位大才许清佩服不已,若将来青苗款实施,两位兄长可愿出来相助?”

    于清泉爽朗地笑道:“子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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