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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人妖[综]》

古枫,烧裤裆是技术活


    将心比心,如果换成是我的话,我一定不能承受这样的人生。

    “司徒奉剑,你比千湄,坚强多了!从新认识一遍,我叫古枫,你可以叫我枫!”我友好的伸出了手,破天荒的睁开了我实质上看不见的眼睛,利用神识,让那双没有焦距的眼睛“看着”司徒奉剑,等待他的回握。

    司徒奉剑看着我的眼睛惊讶了一会儿,在醒秋因为我的眼睛而产生的惊呼声之中,司徒奉剑在想了想之后,明白了我伸出手的大概意思,他也伸出手,握上了我的手,他浅笑着说:“我叫司徒奉剑,很高兴认识你,枫!礼尚往来,叫我奉剑吧。”

    本该是令人激动的时刻,但为毛在那一瞬间,我感觉那么诡异,突然就想到了——人妖之间的友情萌芽,囧屎!

    “诶~,古枫哥哥,为什么你的眼睛是红色的,好好看,比师父烧的琉璃珠子都好看!”昊玥那带着穿透性的童音在我和司徒奉剑握手之后传来。

    昊玥的声音提醒了我,适时的在仲天和将臣出来之前闭上了眼睛,毕竟等同于装饰的东西,我一直不喜欢暴露出来,“昊玥你眼睛不也是天青色的,为什么?那是因为你妈妈生出来你就是天青色的,那么我妈妈生出来了我就是红色的(轩:你这身体貌似是没妈生的)!”忽悠小孩这事我不是第一次干了,看着昊玥点头的样子,还真特别的有成就感!

    我是很有成就感,而仲天则是脸臭臭地带离了昊玥,生怕我教坏他似的,将臣吧,我清晰的看到了他抽搐的嘴角。

    ∷

    来的时候要人挤人,而回去长安呢,自然是舒服了很多了,我、将臣各自一匹马,仲天依然和昊玥一匹马,鉴于醒秋不会骑马,而我又必须赶在赏香宴之前让仲天做出一把属于我的匕首,所以男装的奉剑跟醒秋一匹马,没有备马车。毕竟司徒少年也是个曾经受人称赞天才样的少年,所以骑马那个叫顺当厉害,比我好多了(轩:是你太笨了吧,奉剑都当了多少年的少女了)。

    虽说我们都是骑马,但是也没有更早地回到长安,因为出发的时候被耽搁了那么一下子。

    那什么安平爵,怎么说也是个爵爷,所以手下的小卒还是不少的,至少耽搁了我半个时辰,才把他们的裤裆都烧了,丢下了一句“谁要敢阻碍,我就马上把他变成跟安平爵一样的太监”之后,这帮小卒也不管脸黑的跟锅底似的安平爵怎么发布命令,就是全体捂着下面让开了(轩:你内心终于BT了吗,都让所有人变成你一样的人【哔——】)。我们一行人大摇大摆地离开,自然,我不会忘记踹那混蛋安平爵一脚,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对于我的威胁,将臣是笑得一脸无奈,眼睛还有意无意总之是不怀好意地扫了我下面几眼,让我直想抽屎他。

    仲天吧,还是冷着一张冰霜般的脸,双手分别按着昊玥的耳朵并命令他闭上眼睛,不许看,生怕我做的事会教坏他的小徒弟兼同伴似的。其实我很想跟仲天说,昨天昊玥可是看了全程的,让他不要白费心机!

    奉剑即使也是爷们儿,但毕竟当了多年的少女了,有些习惯不是说改就改了,我很理解他马上伸出长长的袖子挡住了那些人的动作,更阻挡着不让醒秋那女孩看见。

    于是我想说,你们至于吗?我多么伟大的开路,居然收到了或多或少的责怪以及嫌弃,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这天底下真是好人难做啊好人难做(轩:你确定你不是只想少人家下面)。

    ∷

    总的来说,回到长安是三天之后了。距离赏香宴还有二十天左右。

    不同于上一次的住在水精阁附近的客栈,这一次因为司徒奉剑在长安拥有物业,所以我们住在长安的司徒府。距离西市不远的同时,距离薛王府也不远,司徒府就是坐落在一个很好的地理位置上!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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