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里什么都不做,心心念念的都是高皓天的事情高皓天的想法高皓天的情绪。然后,让高皓天占据自己的脑海,闷闷不乐,继续思索,把每一分感受都无限扩大,折磨自己。
原来,这个世界上,谁缺了谁都没有关系。原来,爱情不过是一阵暴风雨,轰轰烈烈地来,轰轰烈烈地去。留下的狼藉,很快便会消失。无论多大的伤口,终究会恢复原样。
流光容易把人抛。无论是伤的、痛的、喜的、乐的,终归会逝去……
也不是没想过找个人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只是,爱情这回事,现在只存在于心灵的某个角落里,很难占据她的心灵。
所以,那就工作吧。早睡早起,没有失眠。一日三餐,保证营养,却不暴饮暴食。偶尔去逛逛街,买买流行的衣裳,做个适合的发型。从内到外,关爱自己,照顾自己。
没人爱护自己,那就必须自己爱护自己呀!
*
丁志夏以为,他这一辈肯定不会结婚。女人,太麻烦了,半点都没有创业有意思。
父母在他留学时,一起定居美国了。父母思想都很开明,又爱玩耍,对他一直都是采取放养的措施。
上学时,无论他的分数多么低,母亲都不会生气。每次都是异常欣喜地惊呼:“哇,我儿子太强了!”
没想到,他居然上了大学,又留了学,还有自己的公司。反正,他做什么事情,父母都不会反对,包括他准备一辈子独身。
所以,他一直活得没有丝毫压力。想学习便学习,想开公司便开公司。对婚姻不感兴趣,也没有关系。
直到,认识了萧依云这个员工。他是男人,广告业又是他的兴趣,他拼命很正常。没想到,萧依云压根不把自己当女人干,加起班来比他还拼命。
萧依云的进步,也是神速。他是亲眼看着她从一个生手,成为公司的元老级别人物。《方圆广告》能有今天的成就,和她是分不开的。
萧依云那么独特,会多看上几眼,太正常不过了。看久了,会喜欢,也很正常吧。喜欢了,就想得到,更是正常吧!丁志夏摸了摸鼻子,这般想着。
和萧依云工作这么久,也听说她以前的事情。不过,无所谓了!他原本连婚都不想结,更不用说孩子了!
不过,追求这种受过伤的女孩子,实在是太难了!
丁志夏一直都没有表白。反正他是上司,利用各种加班、开会、做调查的机会,和萧依云一同呆在一起,萧依云不会怀疑什么。
这两个人一直呆在一起,男人稍稍照顾照顾女人,不奇怪吧!这女人一直被照顾,久了,就习惯了吧!习惯了,就像朋友一样了吧!既然是朋友,互相拜访,一起玩一玩,也很正常吧!
对,他采取的就是循序渐进、滴水穿石的方式,让自己完全渗透到萧依云的生活中去。在萧依云还没有知觉的时候,他已经收买了萧阿姨。他的追求,得到了萧阿姨的百分之百支持。
这天,是周末。周末原本是生意好的时候,丁志夏却把公司扔给了其余的员工,拉着萧依云逛起街来。当然,是用市场调查的名义。其实也没错呀,这大街上,到处都是广告,到处都可以学习。
走着走着,就到了中山北路。发现一大堆人拥挤在一起尖叫不已,天上又飘着许多气球。他好奇,便拖着依云挤了进去。
“哈!居然是求婚,这男人真有手段。”丁志夏大笑着说道。
……
“依云,你怎么没有感觉呢?”丁志夏疑惑地望着萧依云,却见她轻轻地把手从他掌心抽了回去。
“怎么了依云?”
“没什么。”萧依云淡笑着,说道。只是,忽然觉得她被老板牵着,居然像一对情侣,心中觉得怪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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