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
两个人第二天便举行婚礼了。没有请任何人,只是做了几个菜,买了一瓶酒,便算礼成。
然后,换了一个更小的房子。青仔修鞋,章秋如买菜。从此,素面朝天。从此,为了多赚一块钱斤斤计较、讨价还价。
章秋如发誓,她再也不会去寻找天理。天理,不需要一个修鞋的父亲,也不需要一个卖菜的母亲。
果然,她再没有见过天理。
后来,惠如也结婚了,是个乡下男人。去参加惠如的婚礼后,章秋如和青仔也搬回了乡下。
只是,章秋如偶尔会望着远方,怀念那那已经想不起相貌的儿子。她再没有怀孕。上次流产,她的身子再也不可能怀上孩子。
一辈子,很快就过去了!
高皓天番外(上) ...
“嗯,乖,皓天乖乖吃饭。”
台北郊区的一座独门小院里,扯了好几根绳子。绳子上,花花绿绿挂了很多衣服在晾晒。
院子中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撅着嘴,为面前小板凳上的人喂饭。
她耐心地、慢慢地劝道、引诱那人吃饭,像每一个慈祥的妈妈一样。
只是,板凳上坐着的不是几岁幼童,而是一个目光呆滞三十几岁的男人。
男人慢慢地嚼着,没咽下一口,老太太便递过一勺来。
老太太就是高太太,那男人却是她三十多岁的儿子——高皓天。
每一次喂饭,看着儿子呆呆傻傻的样子,高太太便想大哭。可是,已经哭了那么久,眼泪都要哭干了。有什么用?
丈夫抛弃了她和儿子,儿子疯疯癫癫的时好时坏,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病。她再想逃避,她再承受不住,也只能硬撑着。她只有这一个儿子呀。
喂高皓天吃完饭,让他坐在一旁晒太阳。高太太拖过一个大脚盆,开始搓起衣服来。脚盆里衣服很多,都是别人的。
她从没有工作过,结婚后一直养尊处优,什么都不会做。刚开始和皓天搬到这里时,她连做饭都不会,可是做的次数多了,糊了几次,被呛了几次之后,还是学会了。虽然味道不怎么好,可是至少能下口。
慢慢地家务活也都学会了,两只保养得白白嫩嫩的手,早就满目疮痍,布满老茧。本来,找找份活儿干,总不能一直两个人吃老本。可是,皓天时好时坏,到处乱跑,她没办法不管,只能想了个法子,去收衣服洗。
开始接的几桩生意,都是以前的老姐妹们。不,已经不算老姐妹了。她现在是帮她们洗衣服的下等人,她们是高高在上的贵妇人,没有丝毫可比性。
高太太也气啊,气得胸口一直闷着,饭都吃不下。可是,有什么办法?皓天一日不好,她就一日不能轻松啊。
开始,她会忍不住哭,忍不住摔东西,甚至对骂几句,恨不得把那些势利眼撕碎了。可是到了后来,她可以麻木地接过衣服,由着那些贵妇人肆意地嘲笑她。
高太太都不知道,原来她那么有勇气,那么坚强。以前,她以为,失去了高继善,没有钱了,她会死掉,肯定会死掉。可是,还是活下来了。无论好歹,反正还活着。
有时候,她甚至能想起生皓天时的疼痛。那么痛苦才生下来的儿子,她不会扔下不管的。原来,孩子才是母亲的勇气的来源。
高太太搓着衣服,不时用手背去撩一撩垂下脸庞的头发。头发是随意绑着的,很久没有做头,早没有发型了,乱糟糟的,她也不在乎。
不时,她回过头去,看看高皓天。还好,皓天很乖,正看着衣服投下的影子出神呢。
高太太最怕的就是皓天忽然跑掉,不知不觉。以前的家,是去不得了,皓天总是跑去,要把别人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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