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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宠》

第六十章 第一偶像组合COS
么会这样?如果真是这样,那墨染江湖又是怎么回事?除非,这个墨溢有双重人格?啊呸呸呸,怎么可能?这话要是被COS的那些粉丝知道了,还不得拍死她?

    那就真的怪了去了,还是说这世界上真的有长相如此相似性格也如此相似就连说话语气也如此相似的人?挠了挠脑袋瓜子,苏琴差点又开始揪头发,但想想再揪就得把头发揪光了,她赶紧停了手,索性直接上游戏去。

    昨天晚上好不容易完成了任务,这会儿刚好去把书交给金元宝。上线之后,粉笔琴发现已经24级的自己还站在昨天那酒楼的门前,地方还是那个地方,只不过今日的无边云海比起昨天来,那简直就是安静祥和得一塌糊涂。

    除了街上偶尔路过的稀稀拉拉的低等级玩家,还有些无所事事的NPC之外,昨天还在这里大干了一场的人们早散了个精光,几乎没留下一点痕迹。

    把先前装在包裹里的一些没用的东西直接卖给NPC,又把几件绿色蓝色的装备扔到了拍卖行,粉笔琴再次发现自己又成了小富婆。又把仓库里十几万两的银子直接兑换成人民币打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咳咳,6万多人民币啊够她挥霍很久了

    眉开眼笑,包裹里揣着剩下的几千两银子,还有些游戏必需品,包括那本遗失的古书,苏琴一路往无涯斋走去。这一回行到门口,她没再被任何人拦下,至于那两个小书童,简直是欢欣鼓舞兴奋不已异常热情地接待了她。

    “女侠”一下异口同声地嚎叫之后,小书童再次一边一个,直接架起了粉笔琴就往里屋走,“您总算是来了您若是再不来,我们就快被夫子给逼死了原本觉得没有希望找到那本书便罢了,自打女侠来过之后,夫子日日念叨,就差没逼着我们出去跟您一会儿找了”

    边说着,哪里还有给粉笔琴多嘴的机会?风一般就将她塞到了金元宝面前。

    要不是粉笔琴可以肯定这古怪的书斋里,除了金元宝不会再有别人,她真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不过隔了短短一天时间而已,原先还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男子,居然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原本疏得一丝不苟的长发,彻底地披散开来,而且还一撮一撮得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很像是刚从茅草堆里跑出来的叫花子。脸上本是温润如玉的光芒,也变得黯然失色,如果粉笔琴眼睛没出问题,他居然比之前瘦了一圈

    这系统还敢不敢再雷人一点?

    再看衣服,用“破烂”二字都无法形容,一条一条,一缕一缕,在空中那叫一个飘飘荡荡。这样看来,长安城的金夫子果然很可能真是金元宝的老爹,之前模样倒还有些差别,而现在,压根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一手拿着本破烂的唐诗三百首,一手端着一壶烫金的酒壶,金元宝坐在太师椅上,喝一口酒吟一句诗:“君不见啊……黄河之水天上啊来……飞流直下啊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啊天……”

    “君啊不见……青海头……古来尸骨啊无人收……那什么君不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你有我有全都有……”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将进酒》?《望庐山瀑布》?《兵车行》?还是……《好汉歌》?

    粉笔琴傻站了好一会儿,金元宝才偏头突然看见了她:“你……你找到了?”一句话话音尚还未落,他已经刷一下站起身来,直接扔了酒壶和唐诗,上前一下就双手紧紧握住了粉笔的胳膊,接着就开始抖。

    抖啊抖,抖啊抖,本来就已经很破烂的衣服开始一片一片往下掉,最后就差没把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抖下来了。

    真心话,系统必须的无敌了,此刻就在面前,金元宝的身上居然还散发出一股骇人的臭味儿来。为了解救自己的胳膊,为了防止他直接把自己抖成裸男,为了离这家伙稍微远一点,别让他把自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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