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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偕老(展昭同人)》

随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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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府阎王殿

    “禀阎君,‘公孙晓云’已然还魂。”判官低着头,高举过头顶的双手紧握成拳,手心里尽是冷汗。

    “嗯。”阎王点点头,“那就好,不过……接下来的事情你也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将她的命运导入正轨。”

    “是,谨尊阎君旨意。”判官行了跪礼,方才退下。

    见着判官退下了,阎王紧绷地脸这才松了下来,在心里暗捏了把汗:

    这黄汤虽好,但喝多了误事啊!该死之人未死,不该死之人却成了替死鬼,这地府勾错了魂,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若是将魂魄及时送回去还阳还好,奈何这次那人已经投胎,无奈之下,只好亡羊补牢,来个移花接木。但愿一切都可以顺利。

    丁晓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怔怔地看着床顶。

    原来,自己,至少是她的灵魂,是真的穿越时空来到了宋朝,而且是自己一直非常向往的,有那英俊潇洒、温文如玉、名满天下的展昭和铁面无私、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包拯的宋仁宗年间。前天晚上一脚将她踢成重伤,害她如今躺在床上不得动弹的,正是传说中的御猫,也不知道这‘御猫’是不是真如书上描写的那般好。而“她”,居然是公孙策的独女!

    让她觉得匪夷所思的是,这公孙晓云竟然跟她长的十分相象。当她透过泛黄的铜镜看到‘她’的脸时,她真的吓了一跳。这张脸,分明就是她十五六岁时的脸。

    这是巧合,还是命中注定?而她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这种只能想象,千百万人当中也不一定能有一次的事情,居然发生真的发生在她的身上!这比中五百万大奖恐怕难得太多太多了。

    虽然她一直幻想自己化身为穿越文的主角,到宋朝走一走,可是,那也只是仅限于幻想而已。可要当这件事情真正发生在她身上的时候,那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她一个21世纪的新兴人类,一不会吟诗作对,二不会女红刺绣,三不知道三从四德;而在这个没有电,没有电灯,没有电脑,没有汽车飞机,没有洗手间,没有一切方便生活的现代化设备的地方,她可怎么办!

    更何况,这是一个女人完全没有地位,不能自主的社会,她很难想象像她这样的“异类”,她要怎么活下去!

    她不敢想象以后她的日子会变成什么样子,光想到那又臭又脏的茅房,她都快疯了!

    刚才,她看到公孙策了。除去那个只看到一个身影的展昭不算,他是她来到宋朝之后见到的第二个人。他确实是如书上传说的那样,脸很白,衬得一双黑眼圈特别明显,半长的胡须,说话时一动一动的,头上盘着发髻,没有戴帽子,身上穿着浅蓝色镶黑边的宽袖长衫,外罩深蓝色的无袖禙子。对着她时,慈眉善目的,眼中尽是关爱。

    她张开眼睛的时候,他就坐在床侧,一脸担忧的看着她,见着她醒了,几乎喜极而泣,哽咽着说:

    “晓云,你醒了,可教为父担心啊!”

    那是,她才知道,原来,‘她’是公孙策的女儿,原来,‘她’也叫晓云,只是,‘她’是公孙晓云,而她是丁晓云。

    丁晓云可以感受到公孙策对‘她’的关爱和为‘她’牵挂的心情,可是,她不是‘她’啊。她不知道做何回答,她不知道若是‘她’,‘她’会怎么说,她只好沉默,随后只得闭上眼睛,因为她甚至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她只好逃避,在她没有想清楚究竟要怎么办之前,她不想多说任何一句话。

    公孙策见她闭上眼睛睡觉,只是帮她掖了掖被子,静静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何时离开的,丁晓云不知道,因为她后来真的睡着了。

    丁晓云身上的伤,十日之后才渐渐地好起来。这十日来,她除了睡就是喝药吃东西。那熬得比墨汁还要浓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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