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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阳光》

番外:雷涛的自述
  可是有什么用?我再也见不到娟娟了,活生生的、淡淡笑着的、呢喃软语的娟娟。我终于看到的,是冷冰冰的、双目紧闭的、肿胀变形的娟娟。我以为我会上前抱着她的尸体哭。但实际上,我什么也没做。因为,在看过那一眼后,我发现我的眼前已是白茫茫一片,我连她的位置也找不着了。

    原来,人是拗不过命运的。我的命在出生时便已注定。我会克父克母,克妻克子,克走身边所有亲近的人。即使我不信命,即使我抗争过,到头来,我还是躲不过注定的命数!

    我是——天煞孤星!

    回国后,我在医院住了将近三个月,当终于可以出院的时候,我发现,即使戴上2000度的眼镜,我的眼前依然是白茫茫的。吴医生说,因为受到强烈刺激,我的视神经已完全萎缩,没有办法再治疗。很快,我就会完全失明。我笑笑和他说了声谢。

    这一切,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我是天煞孤星,注定是要孤独终老的,所以,看不看得见这个世界,看不看得见周围的人,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相反,失明,对我而言,也许是一件最合适不过的事。那样,我就真正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不看不想,一个人……

    我辞了职,一个瞎子是不再适合做银行行长的。我卖了别墅,因为那里有太多娟娟的气息。我搬到了城郊一个僻静的镇上,那里远离繁华,空气清新。我自学了盲文,订阅了盲文的报纸和杂志。每天,我习惯闭着眼,吸着烟,摸着那些凸起,感受一个真正盲人的生活。我想,我已经融入其中。

    我命令自己不再去想那些过往。不去想楚云桐、曲娟娟、不去想那些过去的岁月。可是,大脑有时候是不听你的指挥的。于是,夜里,我爱上了去那里唯一的一个酒吧喝酒。我不知道那里叫什么。因为,我已经看不清那亮亮的霓虹招牌上大大的字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那里每到夜里便人声鼎沸。我喜欢那份热闹,那可以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独。我在那里可以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然后,我带着薄凉的醉意回到家里,快速地睡去。

    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发现我几乎看不见了,连白茫茫的感觉都很少有了。黑暗,成为我生活的主题。不过,这也挺好。我终于不用再分辨白天和黑夜,因为,我的心已不再需要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打了鸡血了,这一章不知不觉竟写了近5000字。不喜欢BE的亲可以跳过不看,不过,不看的一定会后悔。捂嘴笑……

    不过,因为这章费了我太多时间,再加之老公要我帮他写文参加他单位的征文比赛,所以这两天可能暂时只能单更了。对不住各位哈。

    其实,我也需要时间好好准备下卷三,毕竟那才是全文的重点。

    不出意外,本周六恢复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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