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开始指导我跳舞。
然而乡村舞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极其欢快,我跟不上节奏,有几次若不是宾利先生出手相救,便差点摔个狗□。
秉着最大的善意,为了不踩到宾利先生的鞋子,不让他发生什么意外,我时时刻刻注意脚下,终于在第一轮快结束的时候功德圆满崴到了脚。
我唯一欣慰的就是喜欢跳舞的宾利先生没有崴到脚,不妨碍他享受这热闹的乡村舞会。
我自觉地坐回冷板凳,抬起头的时候正发现宾利目瞪口呆地望着贝内特家的简。
那种感觉,颇有老版还珠里箫剑和晴儿在红灯火里脉脉含情地对视的感觉。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一直觉得简和宾利的结合是一个偶然,大约我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我以为人的容貌如果有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那不是美若天仙就是丑到极致。简无疑是美丽的,很多男士一见她就对她倾心了。
虽然大家都已经很能接受一种思想,那就是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我仍是觉得,简不像伊利莎白,她的美貌和个性不是独特的,很可以复制。
她能和宾利相遇相知,靠的大约是所谓的“不公平的”“自私的”爱情里的先来后到。
恰好在正确的时刻遇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