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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之初终》

第七十九章
徒劳辩驳;鞑靼有错,但朝廷剥削百姓,使百姓流离失所,又如何能说是无错?

    世间哪有许多必定该杀之人,极恶之人尚且有不忍之处。

    更何况,改朝换代乃为必然。除非朝中多几个张居正似的贤臣,又有天子眷顾,无人能害。

    “百人自有百种思虑,但愿苏飞你百年之后不曾为其后悔。”

    最前的骑兵已冲入霍零阵营,脑中演练枪术的她自然的一挑枪尾,精铁枪化为一道虹弧,又如青鸟三点头,刺入了尚未举起马刀的骑兵喉咙。惊醒的霍零抬眼,正把最前方白袍小将苏飞浴血奋战的身影印入眼睑,她沉吟片刻,突兀为这似能算是朋友似又能算是敌手的剑客祝福半句,随同旗的郭癸冲入了敌阵。

    被刺中喉咙的骑兵捂住喷血的动脉,张开嘴一口口的血渍吐出。血液腥咸,满口皆是,挡住了他呼吸的通路。他双眼渐渐晦暗,动脉失血,不禁浑身抽搐。回首瞭望草原的方向,年轻的骑兵犹如眷恋天空的鹰,一头栽落下马。

    此间,霍零手中又平添了三条性命。

    人,出生十月,幼年十年,长成十年;共计二十一年。战场,一秒钟就能夺去数条人命,军旅中曾流传过一句玩笑话“战场的人命最最不值钱”,传出者以动摇军心之名,就地处决。

    霍零十人渐入敌阵。

    霍狂刀的刀看似平平无奇,只凭借一腔气力,实则大巧不工。他乍眼瞧去,狂傲得没边没际,刀招也皆是信手拈来,实则早年闯荡江湖的每招每式,已随着狂傲之气融入霍狂刀的骨血之中,再不分彼此。

    寻常人与他对敌,先不提招式精妙如何,一出招,就理应被霍狂刀狂傲之中带着桀骜拼命的气势镇住;一身武功发挥不到七分。

    霍零早年曾模仿过霍狂刀的气势,枪法大开大合,狂傲不羁。

    只是霍零毕竟是女儿身,比起霍狂刀粗犷的狂气,多了分清冷多了分细腻,总不如霍狂刀那么令人折服。

    现今,霍零再不用模仿霍狂刀的气势。自婴儿时,霍狂刀那澎湃激昂的狂态深深刻入霍零心中,早否了她本该有的那丝反对之勇。霍狂刀当初不禁折服了昆仑藏翼子,又何尝不是折服了转生之初对一切充满叛逆感、对死亡亦无真实感的霍零。

    霍零一枪枪或刺或挑,以最省力的招数换得最大的战果。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漫无焦距。一杆长枪,在霍零手中化为了蛟龙,嘶吼咆哮,翻云覆雨。

    霍零的枪,是冷的。

    冷到索人性命,亦无半点颤动。

    枪头自骑兵脖颈中抽出,动脉喷出的血红染赤了枪尖,仿若平添了半朵红缨。霍零枪尖一转一甩,平平无奇的精铁长枪划了个弧度,如亡者的诡笑。霍零的枪不似寻常女子,飘忽不定、恍若谪仙;也不似魔教女子,招招要命、感性毒辣。乍一眼瞅,霍零一如男子,并无特殊脂粉之气,只是冷得彻骨冰寒。

    每一招看似平常,却存了不下十招的变招杀招。

    霍零的枪,是杀人的枪。寻常不懂武功的鞑靼军士,仅是一眼就被一条枪影晃花了眼,判断不出如游龙似睡狮的夺命之枪最终落点,枉送性命。

    霍零周围不下十余骑,恐惧令满族男子们神色狰狞,激起了夺命血气。战场的恐惧,唯一发泄渠道便是杀,不断的杀。他们高举锃亮的马刀,口中怒骂着满族的言语,用他们平日纵马草原嘹亮高歌的嗓子嘶吼,如野兽般的露出牙齿,高举马刀。

    “杀!”

    张青青哑声叱道,把长枪当棍子,抽开马上鞑子砍下的马刀。郭癸应和的高声吼了一嗓子“杀”,长枪顺着张青青腋下猛刺,一枪刺死了刚刚高举马刀的面色狰狞男子。与此同时,男子身边的另外一名军士悲愤的吼了一声,弯刀晃眼,自上到下的砍向张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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