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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展昭做近邻之良缘》

第二十四章
来,众人都吓了一跳,县老爷据此认定金有余是个杀人凶徒,立刻叫人带到衙门里,大刑伺候,结果金有余因煎熬不住,只得招了,被判秋后问斩。金氏在县衙申辩不得,只能独自到开封府告状喊冤。

    莫玺听了也觉得蹊跷,这县太爷仅凭着一颗人头便定了罪,一无凶器,二无人证,可见是草菅人命了。她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陪着她说说话,安慰几句,等着包拯回府。过了不知多少时候,两人才听到开封府外面一阵喧哗,王朝急匆匆进来传话道:

    “大人回府了,老婆婆,你有什么冤屈就到包大人面前说吧。”

    老妇人颤巍巍站了起来,又拿袖子抹了抹眼泪,睁着一双核桃似的红肿眼睛跟着王朝去了。莫玺见她走的艰难,只得跟在一旁扶着,几人到了前厅,包拯还没换下朝服,一身黑底金线龙纹蟒袍衬得人格外有威仪,却是越发黑了。

    “你有何冤屈,速速讲来。”

    包拯见老妇人有了年纪,何况是在后堂,便免了她的跪,只让她站着讲了。金氏便将前面对莫玺所说的又细细诉了一遍,流着泪道:

    “大人,老妇人是最是了解这个儿子,他从小安静老实,就是一只鸡也不敢杀,更不要说杀人了,何况他有个见血就晕的毛病,哪里还能行凶呢。”

    包拯沉思片刻,问道:

    “若是行凶杀人,则必有缘由,或是劫财,或是仇杀,你儿子与那死者可曾结怨?”

    “不,大人,我儿与死者素不相识,也不知姓名,据官府里说那死者是个七尺大汉,平日里打猎为生的,我儿瘦小孱弱,又怎会去打劫他,就是与他争执也是不敢的,大人明鉴啊,我儿时冤枉的!”

    金氏说到这里,忙又跪了下去给包拯磕头。包拯让人将她扶起,点头道:

    “这案子确实不妥,待本官勘察清楚之后一定给你个交代,看你也是赤贫之人,恐怕没有住店的钱,便让人给你收拾一间空房,暂且住在开封府内,只是不得任意走动喧哗,不然定责不怠!”

    金氏见包拯接了自己的官司,不由得喜从中来,嘴里念着佛跟了王朝下去。包拯见她走了,才笑着问道:

    “公孙先生,展护卫,还有莫姑娘,你三人对这案子可有什么看法?”

    “这……大人,我看金有余十有□是被冤枉的,不说金氏偏袒儿子,有些话说的不实,但就是这金有余和苦主素不相识就有问题,既然无冤无仇,对方又比自己壮实许多,他有怎么会行凶杀人,便是有这个心,人家难道等着被他杀不成?”

    展昭皱紧眉头,说出自己的想法,这案子于情于理都是不合,那县令竟然就糊涂判了,恐怕也是个贪官污吏,只顾着搜刮民脂民膏了。莫玺支持展昭的推测:

    “我觉得也是,这审案子一是凶手认罪,二是要有人证,三是要有物证,金有余杀人虽然自己承认,却是有逼供嫌疑,口供有待商榷。而人证来说,既然他杀人时靠近柳家庄园,里面应该有人察觉,是可以查访出来的,物证最重要的便是凶器,更是没有,单单凭着一个人头定罪……恐怕不能让人信服。”

    “说的好,莫姑娘和展护卫说的极有道理,若是现在到那县里去,不出几日便可见分晓,可是本府近来正等一重要人物,展护卫也是不能离开开封府,可是如何是好?”

    包拯心中虽然想着为金氏伸冤,李娘娘那边却不能不理,展昭更是需要留在这里保护李娘娘的安全,公孙策一个文士,孤身探案自己又不放心。公孙策心里明白包拯的顾虑,正要主动请缨,却听得莫玺说道:

    “大人不必着急,我听到金有余判的是秋后问斩,还有些日子。现在只要派人到县里去暗地查访,先把金有余和苦主的来龙去脉将清楚,再查查是否有人见过凶器和那个匣子,然后将所有情况一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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