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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

第 3 章
她拥抱我。我回抱她。

    ……我,活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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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洛加-佛洛垞。这辈子。

    从医院里出来我开始疯了似的学习。这吓坏了所有人。

    我系统的认字,学外语,吸收这个世界的知识。半年后,我达到了一半大学生的水平。不过我严重的偏科。数理化,自然生物,简单的说,我只是学会了认字和阅读,可是我的理解力让学校吃惊。似乎只要解决了我认字的问题,我的理解力跟一个成年人没有差距。政治、经济、人文,我的理解系统得让学校里的老师瞠目结舌。

    他们纠结于我到底是个天才还是一个有缺陷的孩子。最后不了了之。

    由于偏科我没有跳到大学去读。

    我也一点都不介意重新上小学。如果说以前老师们是因为放弃了我而对我无视,那现在就是不知该如何对待我而对我无视。

    这里是猎人的世界。不过这个世界很大。我生活在一个小城里。家里都是平常人。

    我也不知道现在这个年代是不是跟我所知的猎人漫画重合,或是提前或是错后,那都跟我没有关系。

    我会有一个非常平静的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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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朋友

    我回家时看到客厅里坐着一个男人。他是个流浪汉。

    我不是很奇怪。

    妈妈参加了社区的福利组织,那些阿姨们常常到流浪汉聚集的地方给他们送去旧衣服和旧被子,家里做的食物,面包,和药品。

    不过带回家来是有点过分了。

    可是我不会当着这个男人的面说不好听的话。

    在他吃过晚饭走后,我隐讳的说起了把外人带回一个只有两个女人居住的家是个不那么好的事。

    妈妈可能觉得我作出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很好玩,她笑得很开心。

    她说那个男人不是个流浪汉,他有自己的事业。他很有人生的见地。

    我敷衍的点头。好吧,他不是流浪汉,他是个一时失意的人,他以前有一份事业,以后也可能有一份事业。他很有人生的见地,他天天在外见过人生百态,我想流浪乞讨的生活会让他充满人生的见地。

    妈妈不以为然。她把我当小孩子。

    我开始有点头痛。

    特别是我在晚餐桌子上又看见他了以后。

    他这次来不知从哪里挖来了一株野草送给妈妈当礼物。妈妈很高兴的收下了。

    我的头更痛了。

    是不是我在家的时间太短了让妈妈一个人寂寞了?

    我开始常常在家。我养了狗和猫。

    没有用。那个男人越来越常出现在家里。

    他叫金恩-佛莱斯。

    他笑起来像个白痴。

    可笑的是邻居的太太们居然都很喜欢他!还像妈妈示意这是一个好男人!?

    她们的审美观都让狗吃了吗?

    我把姥姥搬了出来,我在电话里形容妈妈就要被一个男人骗走了,他甚至没有正式工作!

    姥姥来了,见到了那白痴。

    没天理的是姥姥也被收服了!居然还欣慰的说妈妈的眼光比以前有进步!天啊!我的亲生父亲是那么恐怖的人吗?

    我看着那流浪汉想像父亲比他更糟糕的样子。

    我要吐出来了。

    妈妈开始试探我是不是想换一个大点的房子住。

    他们要结婚了吗?

    我绝对不同意!

    我就不信了!

    -->>(第3/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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