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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第二十五章 唱歌的时代
二十句长度的记录。更显得不易。

    不是关健之处,最关健的是年龄,宋朝能写出这首诗水平的人有,但年仅十二岁,还是当场即兴发挥之作,一气呵成写出来的超长篇……这个难度不要太高哦。

    也不是没有,怎么就出现在郑家子的身上?

    很多百姓心中不服的。

    还有人想不明白。

    可他们不会抱着富弼的想法,行首娄烟与高衙内交好,说不定以后还做他的小妾什么,就是做不成,好骗几个枕头钱,此时出了丑,是在替情郎打抱不平的,很正常的心态。

    富弼还想说话,马司户走过来,简明扼要的将郑朗以前光辉事迹说了一遍。

    富弼依然不服气,不是从所有人的诗字文里能看到一个人的秉性,但毕竟是一个小孩子,对么?字洒脱天直豪贵烂漫,刚才小家伙的举止似是如此,诗也差不多。这岂不是诗、字、人的高度统一?

    就凭这手好字,也不需要用他人的诗来替自己美名!

    范仲淹微微一笑,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彦国,是不是别人写的,早晚就会知道,是别人写的,难道能让别人替他写一辈子,若不是别人写的,凭借此子的才能,又岂是一个小姐所能污蔑的?”

    “是啊。”富弼恍然醒悟,,我与一个小姐较什么劲儿?

    心里面对郑朗充满了好感,当然,他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好感,两人最后走到一起了(勿要误会啊,志同道合……)。

    刘知州更不会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犯得着吧,若主持公道,她偏咬着不放,难不成为此事上公堂?或者将娄烟捉来打二十大板子,宋朝也没这个律法。

    心中在盘算着另一件事,在郑朗快要收笔时,就对衙役吩咐了,不能传阅,让大家看一下吧。估计这个字,这首诗出来,后面的人难办了,不如让大家参观参观,正好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将这个诗与字收起来,再休息片刻,否则诗社无法举办下去。

    收好后,准备献给东京老太后乐一乐的。

    但他稳妥的性格,在献好消息之前,还要确认一下。

    第一个就找到了郑朗的大舅,责备道:“张贤弟,你有这样的侄儿,为什么不对我提起?”

    大舅苦着脸,说道:“知州,我原来也说过。去年的几首对句,知州记忆犹新吧?”

    “我听说了。”

    “那的的确确是我侄儿写的,让我元旦时乐一乐,但别人不相信,说是我替侄子说好话的。还有那个查账的事,事前我一点也不清楚,是他查的账,或者请人查的账,到现在我还不清楚,别人也说是我请的人。我辨都辨不来,怎么办?”

    刘知州同样无言。

    等过几天再到他家看一看吧。

    这边郑朗也有了动静,盯着娄烟看,不是愤怒的,是怜悯,惋惜,最后摇了摇头。

    然后一拍手,调过头,唱起了歌。

    在宋代也不是装逼之举,许多士大夫喜欢唱歌,有的人歌喉还十分动听,甚至诸友欢聚,登高游乐之时,大家一扯大嗓门子,吼了起来,吴山青,越山青,两岸青山相送迎,谁知别离情?

    还有苏东坡的词,宋代有人说耻鄙的原因,除了豪放外,再就是有些地方不合音律,宋词本身就是一首首曲子,类似《诗经》。不过语音在改变,宋代人按照《诗经》里的文字,定是得到不乐谱了。按普通话读,苏词与周词区别不大,然按宋代话读,两者就有很大的区别。老先生不服气,更没有想到后人将他列为词家之首,写好了一首词,在府上一边唱一边修改,结果词没有改好,满城都在传唱他的新词了。

    这是一个上到士大夫,下在平民百姓喜欢唱歌的时代。

    但是郑朗唱的不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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