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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第三百零四章 杀鸡(下)
设有一套监察机构,比如州府的通判,一路的转运使,朝堂的御史台。最终定夺疑案不是在大理寺,而是在御史台。

    审案时先由幕职官写出拟判,再由各位官员参加集体审判,签署画押,呈送长官正式宣判。仅在本级官僚系统内部,就形成了三次审核。还不能定判,必须问犯人是否服判,若不服可以上诉。若服罪无异,整个案子才能“结绝”。审讯过程中,可以使用一些刑具,但用刑必须长官同意,刑具、用刑部位、等级都有严格规定,不能随便施行。

    不能当真,真若按照这些规定去做,宋朝的律法可以说领先了中国一千年。

    但表面的样子要必须做一做的。

    比如这些将校不承认罪状,现在有了人证物证,但不是很齐全,必须要一一再审。然而郑朗懒得审了,直接将他们押了起来,连同这些罪状一道带到京城。

    京城若处理,他不问,不处理,他也不问,但不能在杭州继续搞事。

    是第一批。

    接着押进来的人更多,江钧与张从革却气愤的站起来,喝道:“郑朗,你想做什么?”

    因为押进来的人有大小亭户,各个盐场盐仓官吏,一些大户豪强商贾,船夫走卒,几乎达到二百余人。

    “难道两位转运使连本官审案也不让我审?”

    一切按照制度说话,转运使有监督权,有疑案权,甚至推翻州府已经宣判的案子,但不能阻止州府审案。就是这样,已经让郑朗很难受了。

    “好,某看你如何审!”江钧冷哼一声。

    禁兵推搡着,将这些犯人推倒在地上,迅速离开公堂,到外面戒备去。

    郑朗将厚厚的卷宗拿出,几乎是随机式的,从里面抽出二十份卷宗,一一问案。

    有了两个转运使坐镇于此,被问到的二十人没有一个回答。

    郑朗忽然厉声道:“来人哪,将这些人推出去弃市问斩!”

    “你敢!”张从革与江钧同时站起来喝道。

    张从革又补了一句:“郑朗,你无法无天,难道想谋反不成!”

    又是制度。

    宋朝对死刑案更加重视,不但要有严格的审问过程,并且一定要得到犯人自己的招供书,执行时也要有齐全的措施。行刑必须公开,一般有绞斩两种,另外少数用了族刑、杖杀与弃市,族刑是谋反谋大逆之罪用的,夷一族,只有震慑,几乎未用过。杖杀是乱棍子打死。弃市是带到公共场所处死,多是用在贪官身上,也很少用。

    行刑时,允许家属前来诀别,犯人在行刑时喊冤必须缓刑重审,也别当真,若那样岳飞不会喊冤?但两位转运使坐在此地,又是敌对一方,就必须按照这些程序执行。

    还有时间,必须在每天的未申二时,行刑季节一般在秋后,也就是秋后问斩,但遇到特例,也可以在冬季执行,春夏二季绝对不能执行死刑,重大节日也不能执行死刑。时正好磨蹭一会,到了未时,但季不行。况且手续也不对。

    “不是我想谋反,是这群人想谋反。今天罢盐,又接着罢市,明天要不要罢政,罢军,罢国,罢帝?暴乱谋反之即,正是使用重典之时,来人,拖到衙门外,砍首示众,以便制止谋反暴乱扩大!”

    “你好大的胆子?”

    “难道不是如此,都罢了市,下面还想做什么?我及时用重典阻止局势糜烂,你们二位为什么再三阻拦,难道你们是他们的首领?拉下去,问斩!”

    外面的禁兵闯进来,将这二十人拖了出去。

    喊冤也不行,刽子手拿着鬼头刀走出去,一声声惨厉的喊叫声传出,一会刽子手将二十个人头捧了上来,说道:“郑知府,人犯全部处死。”

    看着血淋的人头,公堂上忽然传出一阵臊臭味,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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