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混,真的浪费了。
而自己来这里,也是不想这么一块璞玉,就消失在街头的混乱中。
要知道,这是纽约,最繁华也是最混乱的大都市,在街头篮球场上有过无数的明星,但能活下来的,其实并不多。
就像哈蒙德这样的老混子,最后也都栽在了毒品上,街头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公爵不希望这样生猛的家伙哪一天也栽了,所以AND1的巡回表演队虽然不是最佳的选择,但也能让陈锋有一份固定的收入。
总比混在街头和酒吧更合适,这些地方,永远和未知的日子混杂一起。
喝光自己面前的那杯威士忌,公爵感受着那份刺激味蕾的辛辣,“乔,如果那小子没有找到更好的去处,我这份两年的合同,一直会为他留着,起码那份收入,总比这里要好得多。”
“就像你说的一样,也许街头不应该是那小子的战场,他应该有更大的舞台。”
哈蒙德虽然没有回答公爵什么,但点了点头,眼神中多了一点温暖。
虽然这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只不过是纽约街头的一个老痞子,但公爵对待朋友的时候,他永远是真诚的。
不过哈蒙德只是在感谢这个老朋友的一份心意,他不认为那份合同还会签上陈锋的名字。
那个光头小子是谁?那可是伟大的“毁灭者”调教出来的亲传弟子。
生猛如同野兽的那小子怎么可能被困在街头混日子。
(四更有木有,我已经疯狂爆发了,但和前面的同志们差距还是蛮大的,满地打滚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