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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二)
是否有过一定的(当然是粗线条的)构想呢?由于他在征服渤海后即辞世,关于这一问题没有直接答案。但无风认为,阿保机对继承人的选择,会是理解他的政治意图的关键。作为一代开国之君,他对继承人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会反映出他对大契丹国未来的设想。

    太祖在世时所立的皇太子是长子耶律倍,但最终继位的并不是耶律倍,而是其次子德光。有学者怀疑,德光取代太子是太祖本人的意愿。此说的立论基础主要有四。其一,《辽史·耶律屋质传》谓太祖遗旨立太宗。不过,细绎传文,我们会发现,所谓“太祖遗旨”实属子虚乌有。《屋质传》载辽世宗即位后,不为太祖应天后及其少子李胡所认可,双方兵戎相见,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屋质挺身而出,充当调停者。文曰:

    时屋质从太后,世宗以屋质善筹,欲行间,乃设事奉书,以试太后。太后得书,以示屋质。……太后曰:“我若疑卿,安肯以书示汝?”……乃遣屋质授书于帝。……(屋质)谓太后曰:“昔人皇王在,何故立嗣圣?”太后曰:“立嗣圣者,太祖遗旨。”……屋质正色曰:“……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帝谓屋质曰:“汝与朕属尤近,何反助太后?”屋质对曰:“臣以社稷至重,不可轻付,故如是耳。”

    从上引文可以看出,屋质是太后信任的人,而为世宗所敌视。这可以得到其他记载的佐证。《耶律海思传》云:“太后遣耶律屋质责世宗自立。屋质至帝前,谕旨不屈;世宗遣海思对,亦不逊,且命之曰:‘汝见屋质勿惧!’”又《萧翰传》谓“耶律屋质以附太后被囚”。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在太后宣称德光继位是太祖遗愿时,却“正色”驳斥太后“牵于偏爱,托先帝遗命,妄授神器”,而太后也就没有再坚持。这说明,“太祖遗旨”纯属子虚乌有,可能系太后一时起意,信口雌黄,这在时人眼中不值一哂。另据《太宗纪上》,德光继位前,“人皇王倍率群臣请于后曰:‘皇子大元帅(德光)勋望,中外攸属,宜承大统。’后从之。”《义宗倍传》的记载更为明确,曰:“倍知皇太后意欲立德光,乃谓公卿曰:‘大元帅功德及人神,中外攸属,宜主社稷。’乃与群臣请于太后而让位焉。”所谓“让位”,实属无奈。但如果太祖真有遗诏传位德光的话,太后又何必逼迫人皇王假惺惺地让位,费心导演这一出掩人耳目的闹剧呢?

    德光为太祖属意说的证据之二,是《李胡传》中阿保机对诸子的这样一段评价:

    太祖尝观诸子寝,李胡缩项卧内,曰:“是必在诸子下。”又尝大寒,命三子採薪。太宗不择而取,最先至;人皇王取其干者束而归,后至;李胡取少而弃多,既至,袖手而立。太祖曰:“长巧而次成,少不及矣。”而母笃爱李胡。

    姚从吾据此以为巧不及成,说明阿保机属意次子。但邱靖嘉对此作出过很有说服力的反驳。从文意看,我们并不能得出巧不及成的结论。太宗虽“先至”,但“不择而取”,在太祖的心目中不见得胜过虽“后至”但办事周全的人皇王。

    太祖弃倍说的第三条证据与“天下兵马大元帅”有关。据《太祖纪下》,天赞元年皇子德光出任此职。蔡美彪认为此乃皇储专职。“天下兵马大元帅”第一次出现在辽朝史料中即是此处,德光系其首任。无风认为,此职可能确为德光而设,但这并不能证明此职设立初即为皇储尊号。蔡文所提出的支持该职为皇储封号的证据都来自于德光之后,无风怀疑“天下兵马大元帅”一职之所以变成皇位继承人的专利,可能正是因为太宗是从这一位置登上宝座。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在德光任大元帅后,虽然太子倍一般不再统军出征,但其在中央决策中的作用依旧。据《太祖纪下》,天赞三年,太祖在宣布大举西征之前,召集了契丹政权几乎所有重要人物,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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