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
当政府为了政权稳定,全面控制了重要的生产资料之后,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组织”,它必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用后世的话讲就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然会制度性地压抑民间工商业。如那位教授所说的,“中国传统政治向来就注意节制资本,封建势力打倒了,没有资本集中,于是社会成为一种平铺的社会。”当社会被打成散沙后,就不能有民间的力量了,从而他妈的权威不会受到挑战。中国的史家常常说“均贫富”,其实,在“均”的前提之下,“均贫”还是“均富”,是一个被忽略了的问题。现代民主社会是“均富”,传统集权国家则是“均贫”。在客观上,中央集权制度必须把民间财富打散,以维持在均贫的平衡点上。在这个意义上,“均贫富”,也是集权之需要。
而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确立了国有专营制度后,必设立国有企业体系,而因产权不清晰、授权不分明等缘故,又一定会诱生出权贵经济,当权者以国家的名义获取资源,以市场的名义瓜分财富,上下其手,攫取私利。从汉唐到明清、民国,历代晚期,都是权贵资本猖獗肆虐之时,往往出现“双首现象”——国家的首脑同时是国家的首富。
在国有资本和权贵资本的双重高压之下,民间商人就危如累卵,惶惶不可终日。政府与工商阶层的对立、紧张关系,贯穿于整整两千年的帝国时期,已俨然构成为一种类似胎记般的传统,那种不对等的、没有契约精神的原则似乎从来没有被尖锐地打破过,对工商业的压抑及异化是一种顽强的中国式传统。在这一过程中,知识分子阶层从来是政府的同谋,这得益于科举制度的有效护卫。
为了保全财富及获取更大的利益,趋利的商人集团“本能”地做出两个举措:第一,产业资本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经济成长从而失去创新动力;第二,力图跻身垄断集团,积极向政权寻租。
到了唐代,中国就出现了产业资本无法在实体经济领域有效积累的景象。李曜过去没有仔细思索过唐代的工商业,但自从他出任河东军械监掌监之后,为了让做出成效,巩固和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他才开始认真研究这个时代的工商业。
在他看来,唐代工商资本的四种流向:奢侈消费、交通权贵、土地购买和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其实自唐以降,这一景象几乎没有更改。进入明清之后,财富向权贵、政府和土地聚积的速度更为加快,当时出现的几大著名商帮,如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商人,其财富来源大多与授权经营垄断产业有关,官商经济模式从而根深蒂固,不可逆转。商人阶层的庸俗、归附,与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的强悍与顽固,构成为一个鲜明、对应的历史现象。
可惜此时的李曜回不到现代社会,无法对自己的思考进行求证,其实这样的结论在后世中外学界几乎是个公见。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在《世界史纲》中就很简捷地说:“中国社会,政府的权力太大了,使富有的非统治者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安全。他们对任意征收的恐惧始终挥之不去”。而中国历史学者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就曾断定,“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和发财的门径。”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一位学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中也给出同样的结论:“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是制度环境对于中国商人生存出路的根本性规定。”
在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下,一旦中央统治的正当性和控制力出现下降之后,会迅速地——往往以出乎人们预料的速度——蔓延出一股强大的无政府主义浪潮,而对之的控制,往往需要经历一次大的社会动荡,最终以又一次的威权**来终结。在这样的过程中,商人阶层往往成为最早被侵害的族群,因为人们对统治者的愤怒,将首先倾泻到那些生活在他们身边的有产者身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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