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兽皮围在那,就算站着不懂都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奥古斯丁的大鸟了,更不用说在外面奔跑啊什么的,看多了会长针眼的啊!!为什么不拿他自己的裤子而是要做呢,一来是他自己的裤子都是长裤,又厚(都是冬天的裤子),奥古斯丁肯定穿不惯,二来,用毛皮做去到新部落才不突兀。
想到了就去做,伍斯凌一向都是行动派的,立刻就去拎来奥古斯丁一捆皮毛。要缝东西,有了皮料还不行,还要有针线。线有了,每个猎到的动物的筋都有被留下。针的话,车上那些个针肯定用不了的,碰上这些鞣制得并不好的兽皮,扎都扎不过去。似乎记得,原始社会的时候,骨头是可以用来磨制骨针的,那就用骨头磨吧。于是伍斯凌把皮毛和筋放到一边,找出没来得及丢的骨头,磨起针来。
听到凌要帮自己做衣服,奥古斯丁十分高兴,为了能尽快穿上他的伴侣做的衣服,他也投入了磨针的行动之中。
备好各种工具,量了奥古斯丁的数据,然后又观察了好一阵子自己的裤子之后,伍斯凌开始动手了。先用一种在山脚捡到的比较松软的石头在兽皮上画一个大裤衩的形状,画两份,然后用匕首割出来,然后缝。
在拆了一次线,扎了自己手指三次之后,一条皮裤诞生了。
伍斯凌刚打完最后一个结,奥古斯丁就兴奋地把皮裤拿过来,扯开皮裙,然后,然后呆住了。
看着光不溜秋,拿着皮裤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的奥古斯丁,伍斯凌扑哧地笑了,走到奥古斯丁身边,示意他在石床上坐好,然后拿过皮裤,帮奥古斯丁穿上。
穿着凌做的,呃凌说这叫裤子,虽然感觉有点怪,但还是很兴奋,因为这是他的凌为他做的。
伍斯凌选的是一块类似豹纹的皮毛,因为毛皮并不大,所以裤子也没能做多长,比那些所谓的热裤长一点,裤子也不宽,紧紧地贴在奥古斯丁古铜色的大腿上。靠,太性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