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开饭啦?”
“今晚猎人们不是不回来么?干脆你在这和我们吃好了,煮的东西还不少。”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先回去拿碗。”
蔡晓亦家的帐篷离这里并不远,所以没到五分钟,他就回来了。蔡晓亦把碗放在旁边的小木桌上,然后拉来一张小木凳,在石灶旁边坐下。
因为临时居住小帐篷比较小,伍斯凌把石灶搭在了外面。这个石灶是早上才搭起来的,石灶有两个位,一个是铝锅专用灶位,另一个是烤肉专用灶位。搭石灶的石头还是从奥古斯丁原来住的那个山洞里带出来的,石头被奥古斯丁磨成了方块的形状,所以很好搭。
锅里的羊杂汤已经滚开了,各种羊杂随着汤水不断地翻滚着,香气四溢。羊腿也渐渐地变了色,油滋滋地往外冒。
伍斯凌用木汤勺把汤分别舀到小木桌上的三个碗里,同时,奥古斯丁用它锋利的匕首切下已经烤熟的羊腿,然后把薄薄的羊腿片整齐地摆在碟子上。
“你要叉子还是筷?。”伍斯凌把一个插着各种勺子叉子筷子的木筒递到蔡晓亦面前,问。
“我还是用叉子吧!好久没用筷子这玩意了,我怕我都不会用了。”蔡晓亦抽出一把小木叉说。“喂,你那个锅原来不是留给他了么?怎么?”拿着叉子的蔡晓亦观察了一下四周,“喂,你这多了好多东西啊,该不会是他把家当都搬过来了吧。”
“你就不能不八卦么?”伍斯凌扶额。
“我这不是关心朋友的感情生活么?”
“你最厉害,我说不过你。”伍斯凌指着桌上的两个小碟子,说:“两个小碟,一个是辣椒干粉,一个是那种涂在烧烤上的果子的果酱,你自己蘸。”
上次在林子里发现的指天椒类似物已经给蔡晓亦看过了,证实为可以食用,伍斯凌就把摘来的已经晾干的辣椒舂成了粉末,用来调味。
“我是不会客气的,嘿嘿。”蔡晓亦捧起碗,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羊杂汤,“哟,味道不错呐,有进步。”
“要不是有你给的那些配料,我哪敢做这个?”伍斯凌说。“姜、蒜头、桂皮都是不可少的,做这个汤。
不得不说,有一位对植物和烹饪都有研究的朋友先来这里打了前锋,起码在吃食上不会太难过。蒜头、桂皮、陈皮……这些东西的发现使得部落的人们的饮食质量上升了一个层次。
“希望他们这次在挖煤的路上能多挖点姜回来,姜不仅可以拿来做调味品,还能入药。”蔡晓亦说。“还有,明天春天的时候带上铲子到森林里转上一圈,把那些我垂涎已久的植物给挖出来,种到我们部落里,哈哈,这样就不用那么费力到森林里去摘了。”
“计划不错!”伍斯凌夹起一片羊肉片,蘸了一点果酱送入口中,这时,奥古斯丁端着第二碟切好的羊肉过来了。“奥古斯丁,你也来吃。”伍斯凌拉住了奥古斯丁,说。“我们这么多,够了。”
在山洞的时候伍斯凌就发现了,奥古斯丁烤好肉总是先为他切肉片,等他说够了奥古斯丁才会吃。
“你今天累了,多吃点。”奥古斯丁轻轻地拿开伍斯凌的手,回到烤肉灶边,继续切肉。
“真的够了,过来一起吃吧。”伍斯凌说。
“哦~”奥古斯丁加快了手中切肉片的速度,不到一分钟,放在石灶边上的空碟子又满了,奥古斯丁收好匕首,左手端起碟子,右手拿起烤羊腿,走到木桌边,坐了下来。
“喂,原来他也是忠犬型的啊?”蔡晓亦蹭蹭伍斯凌的手臂,“跟我家道格拉斯一个属性的,忠犬型的男人好啊,哈哈!”
“你吃东西的时候能不能安静点啊,蔡大哥。”伍斯凌此时很想捞起一大块羊肉,塞进蔡晓亦嘴里,堵住他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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