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前面也没有井啊。”说着,他还装模作样的四下看了看。
“十三爷取笑奴才。”
“诶,以后不要以奴才自称了,我听着怪别扭的。”
在他面前我不想假惺惺的推辞,只是笑笑表示答应。
“我在这看你半天了,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在想什么呢?”
“也没想什么,就是看着这花都败了,觉得有些凄凉。”
“我看你也不像那些多愁善感的女儿家啊,怎么还悲起秋了?春华秋实,有过春天的繁茂,必然会迎来秋日的硕果累累,秋天也是兽群繁衍生息,壮大族群的时候,有什么可悲的呢?”果然是马背上的阿哥,举例劝我都与狩猎有关。
“我没有十三爷这般豁达,其实我就是一阵儿一阵儿的,一会就好了,秋天虽然花败了,但也没什么不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嘛。”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十三轻轻重复了一下,复惊呼道:“好诗!想不到你竟然能够出口成章,佩服佩服。”说罢向我作了一个揖。
我被吓得一愣,突然想到这诗是清末诗人龚自珍的名句,现在他还没有出生呢,我随口说出来这是冒了人家的名了,又没办法解释,真是惭愧惭愧啊,只能不好意思的对十三笑了下。
十三突然吹了一个响哨,然后不知从哪角蓝天展翅飞来一只小鸟,飞近才看出来是一只洁白无暇的鸽子,正落在十三的右肩膀上,左右扭动头,很是可爱。
哇,真漂亮,你养的鸽子?”
“恩,前些日子,府里人给我淘换来的,我觉着好看就自己养着玩。”说着十三扭过头去看了看肩膀上的鸽子。
我看着也是喜欢极了,原来我们大学旁边有一座很古老的教堂,屋顶上就养了很多鸽子,扑棱棱的从这个屋檐飞到另一个屋檐,就像这只一样站在那,来回扭着头。
“它叫什么?”
“还没起名字,不过现在有了,就叫落红。”
看着她血红的小爪子,倒还贴切。
十三从怀里拿出一袋小米,轻轻倒在我手上,把落红的嘴让到我手上,它就真的一啄一啄的吃了起来。
它还真的喜欢你,一点都不怕你呢。”十三高兴的说。
是啊,鸽子向来是不怕我的,当年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常常和我的前男友去教堂所在的广场上喂鸽子,花两块钱卖一袋鸽子食,放在我的手心里,就有鸽子过来琢食,他就不行。他就在一旁看着我喂鸽子,并不说话,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直到后来因为不赞同我考研,我执意和他分手,偶尔想起他,脑海中还是那个面带微笑的画面。不知道远在另一个时空里的他,现在还好么?还会时常想起我这个任性,追求自己生活的前女友么?思绪一发不可收拾,我止不住的想,如果当初不考研,不考上那里的研究生,我还会来这么……
“喂,喂,想什么呢?鸽子都啄手了。”
突然看见一只手在我眼前挥舞,回过神来,感觉到掌心里麻麻的,那时鸽子琢过的感觉。连忙把手缩回,用另一只手揉了揉。
“你是不是想家了?”十三关切的问。
“算是吧。”只是我想的这个家不在京城里的巴雅拉府邸,而在你不知道的未来。
眼前的树叶又被秋风落了一地,落红在地上被吹来吹去,突然觉得在这瑟瑟的秋风里,和十三站在一起特别的安心。
渐渐的宫里的竹帘子都换成的棉布帘子,皇亲贵胄们的衣服上也添了动物的皮毛,一个个看起来都是贵气十足。看了他们的衣着才知道,这衣饰之华丽,花样之繁琐,手工之考究都是宫廷剧刻画不出来的。
此刻我正垂立在昭仁殿门口,等候各位来请安的亲王阿哥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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