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让她受宠若惊啊!
再回来说说这书琴的伴读,选得就是如今的,理藩院尚书马齐的宝贝女儿,富察语凝。
这个马齐可是出生于世宦世家,他是康熙的户部尚书,当年首议撤藩的大功臣,著名的米思翰的次子,虽说当年这马齐是由荫生授为工部员外郎,这种满人贵族家庭常走得路线进入朝廷的,但是,他如今能爬到户部尚书这个位置,可就完完全全,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
这个马齐,是康熙看重的重臣,这个富察语凝,是皇太后看重的伴读,书琴只觉得,自己现在的这个小身板,能不能撑的起这么个隆重的待遇,还真是,有待商榷。
阿哲跟着书琴向承乾宫走去,话说,她两个进宫,也差不多两个月了,渐渐,习惯了一切,也渐渐,更加想念那宫外的生活。
不过,这个愿望,很快,也就可以实现了。
八月的巡幸边塞,老康特意准许,书琴也可一同前往。
听到这个消息,承乾宫上上下下,都像是如同过年了一般,直乐了个好几天,当然,书琴排外。她其实,是巴不得,康熙老爷子,能把她忘到脑后去。你想想,好不容易,宫里的上上下下,大大小小,都跟着出宫去塞外了,她书琴,便可趁此小小的摘下面具,歇她个一歇,何乐而不为呢?
只是,老天爷,是不会让她这么爽的,就像,她现在,又碰到了十四阿哥一样。
“琴格格。”
“十四阿哥。”
依着这和硕格格的身份,公主的待遇,书琴现在,见到十四阿哥这种的,到也用不着行太大的礼了,像十四阿哥,两个人需要做的,就是互相福上一福,也就罢了。
所以说,风水轮流转,这人啊,她是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翻身农奴做地主了。
厄,话说书琴,她为什么会想到这么一句,来形容自己,弄得跟暴发户似的。
“十四阿哥,你又是去看德妃娘娘?”话说,十四阿哥这两年,或许真的是长大了,在这个时代,十岁的小男孩,也就不小了,想想四阿哥,十四岁的时候,可就娶了老婆回家生儿子去了。
十四阿哥点点头:“咱们两个,到还是顺路了。”
书琴微微一笑,所以说,和德妃做邻居,最大的便利就是,她每天看见十四阿哥的次数,真的是,数都数不清楚。两个人,也就只好,并肩向着永和宫和承乾宫的方向走去。
一时,倒是相对无语,这以前是因为见了面尴尬,现在,到是因为每天见的太多,本来就没什么可说的两个人,现在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书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一看到这个十四阿哥,浑身的那股难受劲儿啊,那叫一个强烈。
其实,十四阿哥,也不好受,他一见到书琴,就会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自己干的那丢人事。是啊,丢人啊。现在的十四阿哥,相比于两年前的十四阿哥,那是更加的自命不凡,更兼着,想要迅速强大自己的想法,这十四阿哥,最忌讳的,就是他那些个小孩子的幼稚行为。
所以,对这个抓着他那么个不大不小的把柄的书琴,十四阿哥,是真的很想敬而远之,何况,这姑娘进宫这几天,就获得了上上下下的交口称赞。这些,在十四阿哥眼里,那是分外的不屑。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他十四阿哥,最看不起的,就是这些,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其实对于书琴,说起来,她自己也是觉得莫名其妙的,不知怎的,她就成了宫里的行为准则的那个活生生的例子。人人都说,这承乾宫佟妃娘娘的侄女书琴格格,是个最讲规矩的,不但人长的是如同仙女一般,更兼带着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所以,这一时间,书琴,那是叫一个声名远扬啊。
其实,依着书琴自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