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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新秩序》

第四十三章 春夏(九)
中而言,这样的开支是必须的。他还打算在柳城、锦县、辽城和建安同时推行这样的书院制度,一应费用从府库中列支。

    两家初级书院各自招收了两、三百人,高级书院也有数十人就读。李诚中在三家书院进行了详细考察,并且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改善意见。其实这样的书院制度类似于大唐早就实行的官学制——国子监,但不同的是,李诚中将这种包食宿、包出路、包分配的官学设置到了县上,也就是从基础开始,将教育平民化。

    在长史府的官学规划中,凡各县高级书院毕业的学子,可以担任从九品至正八品四个级别的官吏,从七品以上官吏,则必须出自即将设立的营州最高学府——营州书院,学制是一年。

    按照新的营州学制,学子必须经历初级院各三年的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后就可以授予公务员待遇,没有机会进入书院就读者,也可以参加各县举办的公务员考试来获得这一待遇,从而出任从九品至正八品的官职。想要进一步升迁者,必须报名参加营州书院的招生考试,合格者才可进入营州院中学习一年。有了营州书院就读的履历,便可获得下一步的提升。

    李诚中的计划是于天复元年底,在柳城、燕郡、锦县、辽城、建安等五县各建立两所初级书院、一所高级书院,柳城还将建立一所营州书院,以三个等次的学院制相搭配,形成一定规模的普及教育,通过这样的教育和附加的公务员考试,组建营州的新科举体系。

    “我和冯长史已经议过了,准备在长史府下设立文教科,你准备准备吧,调回柳城,任文教科从事,官阶正七品。”李诚中向完失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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