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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之眼(尼罗河系列第二部)》

11、第十一章
的回答吧,”凑着我的耳,他声音轻轻的,带着点暗哑:“我,确实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在哪里。”我一眨不眨看着他的眼。

    他的目光一凝,随即忽然化开了,如同一汪被微风吹皱的山泉,清透,却望不穿底:“等哪天我心情好,没准会告诉你。”

    话音未落,他的指已从我下颚松开,后退半步,略带戏侃地欣赏着我的脸,由苍白,勃然涨红到可以滴血。

    *** ***

    我失业了,在发现阿森突然搬走的第二天。也是在那一天,我明白自己彻底失去了同他的联系。

    那天去博物馆报到,目的其实不是为了上班,而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迹。我想博物馆最近那么多事,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他懒散但做事向来负责,所以必然会在博物馆出现。

    可是我却错了。

    他们告诉我阿森不会再到博物馆上班了,至于他去了哪里,也许除了他的亲人,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他们再告诉我,我被停薪留职,案子结束之前,都可以不用再来博物馆了。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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