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家人而和他分开。
她多么希望有个两全的方法。
可惜没有,所以她也一直拖着不去见严雷的妈妈。她承认她是鸵鸟的亲戚,那个捂着自己耳朵去偷铃铛的天真傻瓜的远方亲戚,但能拖得一时是一时.
“只是暂时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方法罢了。”白伊瑾搅了搅咖啡,喝了一口。
恩,今天的咖啡有点涩。
“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吧。”
。。。。。。
“呵呵,有没有人和说过,你说话很直接。”在外国读过书的就是不一样。
“当然有了,可都是我的朋友。”
也是,不是真心关心你,谁会告诉你,你的缺点呢。有句明言这样说的:会告诉你你致命缺点的人,才是你真正的朋友。
咦?她刚才的意思是——她们是朋友吗?
“你看什么!”对面佳人赏了一个白果过来。
“没什么,没什么!”原来是她的错觉了,人家根本没把她当回事。而且她发现她也不是她原来表现的那么为人亲切嘛。恩,人还真是多面性的。
“你不打算和严伯母说吗?”
“这个,呵呵,迟点,迟点,迟点再说。”只是不用她说,也会有人说了吧。也好,帮她省了事了。
“我不会和严伯母说关于你们的事的。”
“呃?为什么?”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
“只要严伯母一天不知道,我的机会就会大一点。”洪静兰说得有点无奈。
白伊瑾先是惊讶,然后却是很了然。
也是,照着现在的情况看,严妈妈不知道她和严雷的关系,就会一直撮合着洪静兰和严雷的发展。说不定还真能给她弄出个什么来。
只是怕也是要委屈了她自己。
严雷对于不喜欢的人,可是一点也不会客气的,她还没有和他确定关系的时候不也吃了不少‘冰棍’。现在确定了关系,才能领受到他包裹在冰冷外表下的温柔。只是那时候还没有喜欢他,所以他的‘冰棍’才没有那么难受。如果她是先喜欢上严雷,那种‘冰棍’的滋味就不那么好受了。
照着现在的局势看,洪静兰虽然有严妈妈的撑腰,只怕在严雷那也得不到什么温柔的了。
“不用同情我,这个是我自己找的。”洪静兰自是感受到了白伊瑾同情的眼光,喝了口咖啡,看着窗外。
“我在酒店的大厅捡到了严伯母的钱包,看到了钱包里雷的照片。其实我更早的时候就见过雷了。”
“更早?”不是吧,不会是之前的女朋友吧?
“恩,几年前,一次商业酒会上,我身体突然不舒服,只有他看出了我的不舒服,送了我到医院,又送我回酒店。”
有那么点英雄救美的感觉,在女人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也是男人最容易突破的时候。只是洪大小姐可能不知道,那个只是老大那绅士风度使他这样做罢了。就算是个老太婆发生这样的事,他也是会这样做的。
“其实,他——”
“我当然知道他并不是对我有意思,但那天的他是那么的好,让我无法忘记。我独立已久,那是我第一次有被保护的感觉。但我的工作主要在英国,他则是则重在国内,对他也只是多了几分关注,收集了他的资料,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只是越是注意他,越是喜欢他。直到遇到严伯母,我想,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不能放弃这样的机会。于是休了长假,跟严伯母回国。”
“你真勇敢,真佩服你。”如果是她,她可能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去找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做伴侣。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很勇敢。可是我却羡慕你。”
“羡慕我?”为什么?论条件,她洪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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