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余小郎,等他回来后,看大家怎么收拾他。”有好事居然不叫上大家,真是讨打!
长生接话道:“呵呵,阿姊放心,我们那边的同学已经说好了,等余小郎回来,大家轮番跟他‘切磋’武艺。”看不把他大成猪头才怪。
灵犀闻言,双眼亮晶晶的说:“咦,这个法子好。你们什么时候切磋,我们德音堂的小娘子也要去!”语气里充满跃跃欲试。
萧南扶额,这、这到底是怎么了?还是她老了,开始弄不懂孩子们了?
这一个两个的,别人家的孩子她不知道底细还好说,怎么她家的一双儿女也这般、呃、这般暴力?!
心里吐着槽,萧南低声说道:“余小郎他们可是杀了人呀!”不管为了什么,杀人这种行为都不值得提倡。
灵犀、长生却异口同声的回答:“阿娘,他们杀的可是坏人呀!”说是坏人都夸奖他们了,唔,应该叫人间败类才是。
而似这样的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萧南哑然,是呀,壮老大他们确实是坏人,也确实该死。
可是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有坏人你们可以叫警察,哦不,是叫差役或是叫校警呀,而不是挽袖子自己上呀。
萧南固执的认为,杀人总是不对的呀。
其实,从这一点上看,萧南的大脑里还充斥着许多后世的观念。在现代,哪怕是有人杀了自己的父母亲人,你也不能亲自动手杀了对方,因为法律不允许。
但在民风彪悍的大唐,却是可以的。
崔幼伯在大理寺的时候就曾经断过一个案子,说是有个恶人害了一个小地主,小地主的儿子收集了证据,确定是恶人动的手,也没有告知官府,直接抄上家里的菜刀冲进恶人家,亲手斩杀了那恶人。
杀完人,小地主的儿子拎着仇人的人头和证据,直接跑去京兆府报案。
因是杀人的恶**件,京兆府不敢迟疑,一边派差役去核实,一边向大理寺汇报。
大理寺这边也不敢耽搁,毕竟在贞观朝,政治清明,杀人这样的事件少之又少,最少的时候,全国一年也仅有几例。
如今在京畿附近出了杀人案,大理寺也需重视,于是便派当时还是大理寺司直的崔幼伯、王子谦一起去辅助京兆府审查,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
崔幼伯和王子谦便去了案发地,与执京兆汇合后,共同审理案子。
经审查,那恶人确实杀了小地主,而小地主的儿子为父报仇手刃恶人,虽于法不合,但其情可悯——孝顺呀!
于是,经过一番商讨,大理寺和京兆府一致裁判小地主的儿子无罪,这位猛人亲手杀了人,不但没有任何惩罚,还得了‘孝子’的美名。这种事儿若是放在后世,想都不要想。
但在大唐,却是世人都认可的行为。
以上事实说明,杀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何而杀人,如果那人确实是该杀之人,那么审理案件的官员便会酌情处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杨九郎几人赶来帮忙的时候,顺手杀了三个闲人,并不触犯法律。
而余小郎杀了自家的小厮,更是没人提及。虽然大唐律规定,主杀奴婢,须得报告当地府衙。但事实上,即便主人杀奴婢的时候没有汇报府衙,事后被发现了也顶多是象征性的罚点钱而已。
还是句话,在大唐,奴婢与牛马等同,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是主人的财物,主人如何处理自己的财物,是主人的事儿,只要不是太过分,朝廷都不会过问。
萧南看不清自己的表情,不过应该很呆,因为她的儿女们开始掉过头来开解她。
灵犀说:“阿娘,我知道您在担心什么,您放心,您和演武师傅的教诲,我和同学们都记得,我们不会仗着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