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使朱暹进京。
洪武十三年(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父子被押到南京。一见朱元璋满脸怒气,朱亮祖立刻跪了下去,膝行向前,不住地以头撞地,请求宽恕。朱元璋未听其分辨,便命武士对其进行鞭打。武士们也知道,朱元璋这次要的是死的,都暗暗加重了力度,不一会儿,朱亮祖父子便血肉横飞,气绝身亡。这是朱元璋杀的第一个贪官,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纵观朱元璋这一切,小景认为,这都是源自他起自民间,目睹元末政治、官贪吏残的情形,深恨贪官污吏蠢政害民,因而于建国之后,乃大力整顿吏治,不仅设立章程,禁止官吏玩忽职守,不务公而务私,并且制定严刑峻法,用以制裁贪官污吏,纠正贪墨之风。当时法令规定,凡是发现有贪赃害民的官吏,百姓可以直接擒拿送至京师。若是有敢阻挡者,即行灭家灭族。凡是监守自盗仓库钱粮等物者,若赃至六十两银子以上者,乃枭首示众,并处以剥皮之刑。当时府、州、县衙门左面皆特立一庙,用来祭祀土地神,即是剥皮的场所,称为皮场庙。又官府公座两旁,各悬挂一个塞满草的人皮袋,使坐堂官吏触目惊心。朱元璋称帝三十余年间,先后惩办了不少贪官污吏。如仅在洪武九年(1376年),将有罪官吏发往安微风阳屯田者,即至万余人。在其所处理的一系列贪污案件中,最为突出的是郭桓案。郭桓官至户部侍郎,征收浙西秋粮贪赃枉法,洪武十八年(1385年)事发,结果被追赃粮七百万石,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均被处死,供词牵连到各布政司的官吏,被杀者又有数万人,追赃还牵连到全国许多富户,以致中产之家大抵皆破产。像这样地使用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和如此大规模地诛杀贪官污吏,可以说从古以来所未有。朱元璋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重惩贪吏,这对于杀减贪风,改良吏治,的确起到了一定作用。
不过应当指出,朱元璋并不能彻底消除贪污现象。一面,朱元璋不断地诛杀贪官;一面,贪赃枉法行为又在时时发生,最后弄得朱元璋也十分苦恼,大为叹息不止。此外,还应指出,朱元璋对待贪官用法过严,酷刑肆杀,株连众多,甚至妄兴大狱,任意杀人,又是为了建立君主的威权,表现了封建主义的极端残酷。如有所谓空印案,便是朱元璋大逞淫威的一例。当时每年各布政司及府州县都要派上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钱粮、军需等事,凡报册上钱粮之数,必须与部所定数字完全吻合,若有分、毫、升、合对不起来,整个报册便被驳回,重新造册需要盖印,上计吏往返奔走,往往非经年不可。因此,上计吏赴户部皆预持空印文书(即盖上官印的空白文册)。如果遇到部驳,即随时填改,这种做法习以为常。但到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忽然发觉此事,以为官吏必用空印文书作好舞弊,即下令将各地方衙门主印长官一律处死,并将佐式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其实上计吏所携空印文书盖的是骑缝印,不能作别的用途,非一印一纸可比,这个道理尽人皆知。此案发生后,有人曾冒死上书说明事情真相,而朱元璋全然不顾,仍旧武断杀人。
在中国历代皇帝中,肯在整肃吏治、惩治上下大工夫者,朱元璋当是其一。他出身贫苦,造反起家,自幼饱尝过元朝官吏的压榨欺凌之苦,恨透了贪官污吏。基于此,他在登基掌权后,立即大刀阔斧,多管齐下地整肃吏治,以防止新王朝的腐化。
一曰,训话诫勉。朱元璋在地方官员上任之前,总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如何正确对待低收入,如何抵御贪污受贿的诱惑。他说,老老实实守住自己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住井底之泉。井虽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水不会干。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一旦事发,受牢狱之刑,服劳役之苦,甚至家破人亡,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财也非属己有。所以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他告诫官员们:“朕行先教后诛,不是不教而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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