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举起手上的物品。
“菊花牌润滑油,除了润滑,还能用来画魔法阵,是保家安家必备良品,现只需十八就有一瓶。”
“你……值得拥有……”
黑夜的迷之森,焰起一场大火,火光焰焰,照亮了这个三百年来都阴沉恐怖的森林。
他慢步走出正在被火吞食的大宅,他没有回头,凉风吹来扬起他沉黑的外袍。
日记;
今日,我极尽能力,在九死一生的情况下,用我的英勇,很艰辛的又为人民消灭了一只,吸血鬼。我不是为了钱,我这么做都只是为是大家,啊!凉风吹来,吹黑了我的手灯,谁能来告诉我,那一条路才是走出森林的?
我是吸血鬼猎人,我的名字是“G”
不过嘛,你们也可以叫我的学名,余方也是个很有品味的名字!
☆、89我很酷
黑夜总会过去,黎明驱除大地上一切的阴灵。
余方拖着疲惫的身躯好,脸上挂着重重的黑眼圈,费了一晚上才走出那阴气磅礴的迷之森,诶~~看到头顶上亲爱的太阳伯伯,呜~~他都要哭了。
相信经过上一章的软性植入,大家都明白到,他是一个买菊花油……不对,是买护发素,靠!够了这对话明显做广告。
余方推推帽子;哼哼!没有错,推销只是他的副业,他真身份是一个猎魔人,对!就是少女常梦幻小说里的,帅帅猎魔人战胜吸血鬼的老梗故事。你们看小说的时候,是不是觉得猎魔人都酷逼了,特别的拿着一把枪扫射吸血鬼的时候!有没有想起那些年看过的吸血猎人林肯。
哈哈哈……呵呵呵……呜呜呜~~~
呢嘛的。
真实压根就不是这回事,工作不稳定,危险性又高,客人总是些死穷鬼,问他为什么都是些穷鬼?拜托!有钱人家里都有一堆保镖好不,还用得着怕你吸血鬼上门吃他们喔。生活水平严重低下,有上一顿没下一顿。
呜~~吸血鬼都是晚上才出来,他苦啊!顶着沉重的眼皮就要拼命干喔。生活上过不好就算了,问题是作者为了营造出一个帅酷狠的主角,硬生生的把他写成了,性格孤僻,不爱与人相处,独自一人生活,住在城外一间废弃的木屋。
这样一写,搞到所有人一看到他,就退避三尺,呜……去你的性格孤僻,去你的喜欢一个人独处。去你的住在废墟小屋,谁能帮他补补屋顶上的那个洞,下雨呢嘛的,太悲具了。
走出森林,再步行半天便看到一小镇,这镇子很小,位于国土边界,也就百来多的人,他们都过着自给自足的普通生活。就这么一个生活穷苦的村子,还要遭受吸血鬼的掳杀。沉睡在棺材里的前贵族子爵,三百年的第一次醒来,就抢了人家村干部的女儿,活活把人家吸了个干,好惨好惨……
作为一本书的英雄人物,他……路过了,出手了……打救了。喂喂,走了半天他好不容易见到一脸消沉的村长,从他的脸色不难看出,他的担忧。
充满危险感的村落,人们个个无精打彩,他那一身黑衣和这里格格不入,人们在远处看到他,便像白日看到吸血鬼般,全都躲进家里,只敢开那一小角的门窗,偷看外面的情况。唯独一人,那就是村长,看到余方的到来,他慌急从地上站起,那怕他勉强自己撑起一副笑脸,都不能掩饰他眼中的恐惧。
诶,用得着这么怕他么,又不会吃人……好吧,谁让他有一个帅酷爆的血统,那就是坑爹中的坑爹,狗血中的狗血。
没告诉过你们么,用某本八种族的小说描写,他就是奇迹,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一段深刻的爱情故事,最后是绝对悲剧。
“G阁下,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平安回来。”余方的沉默让他脸上闪过不安,“阁下,这个……是我
-->>(第14/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