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不顶嘴,只是温柔的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地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十八岁,但我知道优秀的男子该是个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