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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地师》

126 提亲


    明代的妻和妾是分得很清楚的,如果妻算是家里的主人,那么妾只能算是奴隶。妻生的孩子是嫡子,妾生的孩子就是庶出。嫡子和庶子在继承权方面相差迥异,比如世袭的爵位,只能由嫡子继承,除非没有嫡子,才能传给庶子。

    女子在嫁人的时候,争这正妻的名份,那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名份不仅影响到自己的地位,还影响到了子女的地位。苏昊如果要以韩倩为妾,韩文估计宁可把女儿掐死,也不会答应的。

    “秀儿跟我多年,一直都是准备与我为妻的。我若因韩小姐之故而令其为妾,岂不是见异思迁,趋炎附势?”苏昊对方孟缙说道。

    “这……”这一回轮到方孟缙无语了。此前他与韩文曾经讨论过陆秀儿的问题,觉得韩倩为妻,陆秀儿为妾,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苏昊肯定不会有什么意见的。谁知苏昊居然抬出这样一个道德武器来,坚持说陆秀儿应当为妻。

    苏昊的理由,也是充分之极,趋炎附势这种事情,说出去是很令人不耻的,即便是以韩文的地位,也不能强迫苏昊抛弃从小就有婚约的未婚妻。

    但是,韩倩怎么可能给苏昊当妾呢?方孟缙陷入了尴尬之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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