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到大勇这里要求为他们的部下娶妻,对他们的要求,大勇却拒绝了,告诉他们,目前只能给锦州本军将士娶妻,他们原先的那些部下要等下一拨。而且这个娶妻不是人人都可以娶的,必须要满足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在锦州军中服役满三年,无临阵脱逃或者斩首达五级的才可以。
听了这个条件,降将们只能摇了摇头散开,他们也是抱着凑热闹的想法来的,倒也没有一定要给以前的手下娶老婆的念头。现在施大勇开出的条件明显就是一个门槛,也是用来考验他们忠诚度的一个试金石。降将们自知部下没一个能达到这个要求的,还是别凑热闹了。反正施大勇也没把门关死,不是还有三年呢嘛,斩首五级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造反时,哪一个没砍过十级八级的。
报名的期限是三天,最终有八百二十四人报名娶妻,他们中松山出身的有六十多人,400多昌平投军的子弟,另外就是第一批投降参加过小官屯之战的原陈有时叛军。对于娶到什么样的老婆,他们也无所谓,一切听凭上面安排就是。
大勇倒没把这个当月老的差事揽到自己手中,而是又推给了宋光兰他们,给的期限是十天。十天之内必须要让这些军官和士兵们人人有老婆,还要在城内有住处。
这可是把宋光兰他们给难住了,实在是拉不下脸做这媒婆事,最后又推到了那几个提议的小吏身上。这事既然是你们提的,就应该由你们来善后。
那帮小吏们倒是能干,全是登州的地头蛇,侥幸存活下来的哪家有可以婚配的女儿他们门清,本着拍锦州军马屁的念头,他们首先想到的可不是那几千曾被叛军掳去的女人。
一时间,登州衙门的书吏们全成了媒婆,施大勇给出的彩礼也不错,除了登州城中有房子(城中十室九空,无主的房子可是不要太多)还给分三十亩地,另外给一百两银子安家费,再者每年还可以从屯田的田地收成中享受分红。新娘子的父母也能另外得到价值五十两银子的财货彩礼,享受见官不拜的权力。
城中原有大户早就被叛军抢个精光,杀个精光,剩下的有能婚配的女儿也不多,勉强就几十个。这个数字显然和锦州军八百多老婆的要求差距太大,于是小吏们的目光又放在了那些从周围府县迁来的人家,在他们的不断游说和丰厚的彩礼面前,这些从屠刀下捡回命的人家如何会不同意。
虽说把女儿嫁给当兵的不安全,还给人看不起,但比起跟着自己过苦日子,也算是个不错的出路了,而且那见官不拜不就是秀才相公吗?自己一大字不识的如今也能和秀才一样,这可是祖上烧了高香了。
十天期限一到,八百多新娘子终于是凑齐,大勇一声令下,也不必挨家挨户办了,那太费时间,他可没多少时间耽搁在登州了。索性就集体办个婚礼就行了。
婚礼的主持人是宋光兰,王徽等降官们也迫于大勇的强令参与其中,婚礼没定在别的地方举行,原先大勇是准备放在水城的,但水城住满了士兵,有些不方便。最后大勇桌子一拍,登州巡抚衙门不是还空着嘛,也没损坏,地方挺大,空着做什么?拿来办婚宴最是合适不过。
这个地点的选择可把宋光兰他们吓倒了,那可是登莱巡抚衙门啊!虽说两任巡抚都为国尽忠了,朝廷也没委任新的巡抚来,可这衙门毕竟是大明的封疆大吏办公所在,怎么就能拿出来办什么婚宴呢,这还要不要官府的脸面了,要是叫朝廷知道了如何得了!
大勇还是一派无所谓,根本没有一点官家脸面的顾及,在他的强势下,宋光兰等人还能怎么办,老老实实去安排就是。虽说对这集体婚礼实在是没有经验,但他们也是参加过大户人家婚宴的,几十上百桌的也不少见,这集体婚礼想来也是多摆些桌子,新人们分几批向施大勇参拜一下就是,其他拜堂拜父母的就留着你们自个回家象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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