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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户》

101-104
将亲戚儿子反送到公堂上去了。便将此节此按下,又问那商人:“你可是买良为贱?”

    褚梦麟那“岳父”因将女儿将与个大官人做妾,地方上也算是有些个势力,连官儿也能见着几个,此时过堂问话也不先问他,又叫人抢先了说话,且看林老秀才因年高且有功名,特许站着回话,他还跪着,心中实是不快。

    听问银姐事,便说:“契书在此,实是雇的她,不想这贱人手脚不干净,卷了宝物私逃!我本是做些买卖,纵手头有珠宝,难道不许我贩卖?”一语将明珠之事开脱了去,只作代褚梦麟贩卖珠宝。

    他有此番言语,自是背后有人指点,非止是自身聪明。这时节固有讼师,有些个手眼通天的还能与官府通气、叫小民受气,有些德行的也能维持良善。然自古以来,朝廷断案最恨便是讼师。一经察觉,先打个五十板子再说话。是以小地方讼师还能明着支招儿,如京兆问这等牵连权贵大案,讼师连头儿也不敢露,只敢背后做个摇羽扇儿的。

    珠宝之事,死无对证,京兆不好就判了,却先验之书契,上头果写的是“雇”字。京兆见这上头雇值颇高,便知端底,原来为着朝廷有明令禁买卖人口,许多人便另生主意,契书上不写买,只写雇,却将雇值写得极高。但看文契,真个雇的,价钱便少,名为雇实为买的,价钱便高——为避刑罚而已。然这书契却是真的,实无个破绽。

    两家竟是同将事情推往银姐身上去,且说的也有大半是实。任凭银姐父母如何哀哭,京兆也不能违法行事,只将那醒木一拍,道:“大胆!将女儿卖与人的是你们,你女儿手脚不干净是实,林皓路遇你女儿亦是实,如何是他诱拐了你女儿?”

    当下判来,银姐父母实无“卖女”之事,不罚。既无人卖,自然无人买,富商便也不罚。银姐却是偷窃主人家巨额珠宝,以盗论,当追赃后杖责流放。林皓路遇妇女,不该轻易带走,这却又有一个“急公好义”的说法在内,并不好深责,也只问个行事不谨,将他打上十棍儿发回原籍,叫他父、祖管教。

    不想银姐当场反咬这富商“□”,因羞于见人,方私逃而出,这却又无法验看了。她一身素衣,头上只别支木钗,不施粉黛,却也楚楚可人,看的人也有几个心软的。

    倚着那富商的性子,因恨这银姐连累他上堂出丑,往日有此等事,他自有一干或讼师或管事等代为过堂,如今只好自己出来与这婢子争辩,如此丢脸,当要狠治这“贱人”的,却因褚梦麟有信叫他休要生事,也只得回嘴说:“一个女贼,路上遇个青年男子便随他而行,这等无耻妇人,说个旁的有证的事儿倒也罢了,却拿贞洁说事,岂不可笑?!有行妇人会偷窃而逃?”

    连京兆也觉他说得有理,且京兆知晓,这等高价“雇”来的婢女,多半是主人家收用了的货,若有个婢女脱出时还是处子,反是主人家“高洁”了。这等高价“雇”一个少女,为的是甚,买的卖的看的都是心知肚明,此时再装作不知内情,又装节烈,真个是婊-子要立牌坊,拿旁人当瞎子聋子傻子了!

    以上皆是世情、不入律法,却不妨碍着判官断案时斟酌参考。

    银姐父母不敢强辩,却死咬着将银姐雇与富商,女儿又不见,岂知不是甚搓磨?京兆虽是读书人,不大瞧得上富商卖女求荣,更不喜褚梦麟私德不修,却更恼了银姐父母卖完女儿还要撒泼。原本还要叫林皓这头酌情补偿银姐一二,毕竟林皓一青年男子,将个年轻妇人携行数百里,那头银姐又一口兜揽是路遇着林皓,虽是个淫奔女贼,待林皓确是有情有义,林皓须有个担当。

    现却不提这话了,依旧照着原判,只不叫富商追讨原银,也是因京兆厌这富商一把年纪脑满肠肥却贪图美色且有仗势欺人之嫌,要他恶心恶心,有个教训。他原还想将林皓革了功名的,没想林皓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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