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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141-150
吹箭筒子和孙小鲁一起往大奔那里赶,一点也没发现哥本和布库正尾随在后。

    除了这些,孙志新还临时在奥瑞克的帐蓬里配制了一些冻伤药,又去找妇女们拿了一些织好的亚麻布当绷带裹伤用,这会儿正紧赶慢赶的往狼窝那边跑。

    “瞧瞧,背这么多吃的到处乱钻洞,可不是有古怪怎么地?”哥本道,把布库抓起来放在自己的肩头。

    布库揪着哥本的头发,越来越感兴趣,嘴里一个劲催道:“哥本叔叔,快点!一会儿说不定就看丢了人,吉玛滑溜得很。”

    “好!”哥本脚下加劲,偷偷摸摸的跟在孙志新后头一路摸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PS:

    俺家老姐加了一个群,里面全是有了孩子的妇女们,没事就聊织毛线,说自家孩子老公的话题,很是好玩。在她们眼里,孩子全是宝贝,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老公侧全是废物,属于可有可无那种附属品。我挺喜欢去偷看我姐的聊天记录,经常笑得抽风。比如某女讨厌其老公,一个月只和老公做两次,美其名曰‘半月谈’。

    我才知道那个党内刊物杂志还可以这样解读的……噗!

    于是我又好奇的问姐:假如那半月里她连‘半月谈’都不乐意,那她老公怎么办?

    姐答:请他自己‘手谈’一局!

    噗!

    喷血!

    原来围棋术语也可以这样用,狂笑!

    149、人狼,狼人 04大奔……嗝儿!

    第三次走通往大奔的狼群那里的通路就更熟悉,孙志新很快来到了狼群当中。狼群再次见到孙志新的反应更淡,负责警戒那头雪原狼瞅了孙志新两眼,没露出任何排斥的神色就把眼光转到了孙志新的背蒌里,被那里面散发出来的食物香味儿所吸引。

    孙志新直奔哈里斯身边,见他又钻回了大奔狼腹下的软毛里,双手搂着大奔的脖子睡得很熟。一张英俊逼人的俊脸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睡颜,无论怎么看是一种享受。老实说,他与大奔配到一起让人想起一幅名画,和谐得有一种水乳交融的感觉。

    “哈里斯。”孙志新摇醒他。哈里斯迷迷蒙蒙的睁开眼,习惯的露齿一笑。

    那笑容实在是太招人了些,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拖他起来,打着手势道:“把背蒌里的食物拿去喂狼,我来煮肉汤喂大奔吃一些。”

    哈里斯乖巧的起身,拿食物喂狼去了。孙志新则生起火,把锅架上去煮肉汤。

    洞里骤然生出火来,群狼都有些惧怕,目光警惕的看向火堆。冻伤比较轻的还能移动着自己下意识起身远离火堆,走到更靠近洞壁的地方。哈里斯逐一抚摸着安抚这些畏火的动物,把食物送到它们嘴边。

    孙志新一边煮肉汤一边用眼光打量着哈里斯的动作,他对付每一只狼的动作都差不多,先是轻轻拍拍它们的头颅,微曲着手掌从头顶往颈后抚摸,放回来时轻轻整理一下狼耳朵上的绒毛。再把另一只手伸到狼颈下,五指活动着搔狼的颈部皮毛,再往前移移到下巴那里,轻轻搔弄那里的短毛和胡须。

    大凡犬科动物都受不了这种轻柔的抚弄,无论哪只狼被哈里抚到,都舒服得闭上眼。看那情形,简直是舒服得想直哼哼似的。

    雪原狼舒服了,哈里斯则更开心,乐呵呵的把狼头搁自己身上,还恶作剧的去扯狼的嘴皮子,扯成狼外婆般的怪形怪像。

    孙志新看得失笑,说哈里斯智力低下吧,偏偏他对狼这种生物就是有一种独特的亲和力。无师自通的就是知道怎么与它们相处,当初孙小鲁是,现在的狼群也是。古怪的是狼群对他的接受度也很高,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他天生应该是狼的伙伴一样。现在么,傻子青年天性里的那种纯朴善良狼群感觉得到,一只只的都很享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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