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没注意他的用词:“那有什么?又不是偷什么贵重物品!再说了,这个孩子永远不可能看见爸爸,拿一件遗物又怎么样?当然了,咱们不拿那种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毕竟周志的爸妈也需要。可是拿件小的应该没问题吧?比如说,比如说周志的衣服扣子什么的。”
“衣服扣子?”沈固以为钟乐岑说的遗物至少也是生前常用的手表啊手机啊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衣服扣子,“这东西行吗?于悦会要吗?”
“怎么不行?你不要小看衣服什么的,这东西生前穿在人身上,最贴身的东西,吸收的人气也最多,虽然只是一颗扣子,孩子也能感觉到爸爸的气息。”
沈固摸摸下巴:“衣服居然还有这么多门道……”
“你不知道衣服这东西很容易闹邪么?有不少书里都有记载,说死去的人又回来,一切举动与生前无异,后来又突然消失,只留下一身衣服像蝉蜕一样。其实这就是因为生前的衣物沾染了人气,死后鬼才能凭借着回到人世。所以不要小看衣服,这东西是很玄妙的。”
“哦,那古话说妻子如衣服,是不是因为女人也是很玄妙的?”
“你——”钟乐岑彻底无语了。
偷周志的衣服扣子这种事,在沈固那真是小菜一碟,简直可以说比吃小菜还容易。他花了一天时间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志父母的生活习惯,就在第二天,周志父母离开家出去买菜的那半个小时,他就带着钟乐岑大摇大摆进了周家。
“就这个好了。”钟乐岑拿着小剪子,从周志房间的衣柜里捡出一件来。一件旧T恤,已经穿得发白了,看身量应该还是周志十来岁的时候穿的,样式很街头风,领口有颗装饰性的银色金属扣子,刻着星光纹,钟乐岑直接剪下来,又把衣服按原样折好放回去,“搞定!”
“为什么选这件?”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这扣子还算好看,至少有个花纹,宝宝挂在身上也有点装饰性,否则弄一颗破塑料的,也不好往身上挂不是?”
“挂在身上?”
“对啊,爸爸的遗物,当然要挂在身上了。其实如果有戒指是最好的,可惜周志大概还没跟于悦买过结婚戒指。”
“嗯,估计对于悦,这也是个遗憾吧。”
“要是咱们能把孩子的照片给周家爸妈看看就好了。”
“你可别!”沈固差点被他吓着,“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周志的爸妈要是知道自己的孙女是人鱼,恐怕只会害怕。不管怎么说,这都是非我族类。”更别说还是一个要吞食魂魄才能活下来的怪胎。
钟乐岑叹了口气:“你说得对。而且于悦大概也不愿意吧。”
两个人把周家的门照样锁好,并肩出了小区。七月中,滨海已经开始热起来,不过早上的小风倒还凉爽,四周没什么人,沈固和钟乐岑难得地有机会挽着手慢慢地走。不过没走几步,钟乐岑的手机就响了,他拿起来看一眼:“小溪?”
“乐岑哥!”小溪带着哭腔,“你快过来一下,郎一鸣出事了!”
沈固听得清楚,马上问:“你们在哪里?”
“在我哥的医院里!”
方宁远在门口接他们,脸色极其古怪:“在二楼特护病房。”
沈固和钟乐岑马上就知道他为什么脸色这么古怪了,因为他们一进病房,看见躺在病床上的——是一条狼。
小溪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眼圈通红。钟乐岑小心地叫她:“小溪?”
“乐岑哥!”小溪一看见他,眼泪就往下流,“怎么办?郎一鸣怎么了?你快想想办法呀!”
“你——”钟乐岑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你们这是——”小姐呀,你到底有没有看出来这是条狼?
方宁远解释:“小溪送过来的时候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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