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青薄责家仆道:“物件怎可连问都不问就拿去丢掉,切不可再有下次。”
“小的知错。”
“下去吧。”
一众家奴方才依次退下。
卫青转向霍去病,后者用袖子将笔擦拭了一番,正欲复放回袖袋内。
“什么了不得的好笔,让你这般着紧,给我瞧瞧。”卫青笑道。
霍去病不好拒绝,只得将笔递给舅父。
拿在手中,卫青细看,笔身略有粗糙,大概是打磨工具有限,也未上亮漆,竹身被手摩挲久了,难免渗入汗水,微微透着青黄。
“这笔……”他确是十分诧异。
霍去病讪笑,给自己找回些许面子道:“您莫看它做得糙了些,这毛可是紫霜毫,用起来甚好。”
“紫霜毫?”
“就是秋冬时候老野兔背上所生的紫毛,被称为‘紫霜毫’,用来制笔是上上之选,储墨多而不漏。”他细细讲解。
“哦……”卫青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紧接着问道,“谁送给你的?”
霍去病怔住,表情有些僵硬:“嗯?”
“我问,这笔是谁送给你的?”
卫青放慢语速,复问了一遍。这笔便是通体黄金制成,也不会让去病如此紧张,他直觉地知道这送笔之人才是关键所在。
“是……我军中的一名中郎将。”
“中郎将?我可认得?”
“您不认得,他并不是羽林出身,一个穷孩子罢了,没什么可说的。”霍去病显然并不想聊这个话题。
卫青若有所思地望了他一眼。
霍去病尴尬笑了几声,自他手中拿回笔来,复放入袖袋之中,朝外行去:“走走走,还是喝茶去,过会儿就该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