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兔子尾巴吃起来。
艾维斯张大嘴。
“我悄悄留了一截。”赫尔加笑的人畜无害。
艾维斯顿时头疼的很,基于某种本能和忌讳,他俩都尽力回避和黑发少年有什么接触,尤其在他们对对方的底细一无所知,和对方对他们极度冷淡的前提下,更是如此,这也算是某种对彼此的尊重,所以主动去要食物,艾维斯是不会去做的,只是……
嘎登一声,艾维斯狠狠的嚼白萝卜,下次他一定拆一条兔腿下来!
……
晚上,戈德里克还是说不了话,不过他也不介意了,生了堆火,他就走到伊莱尔身边坐下。
戈德里克冲伊莱尔眨眼。
伊莱尔挑眉——什么事?
戈德里克将羊皮纸拿出来,这次他专心的写了半天,不过还是不尽人意的字迹:练练?
照着字迹好的才能练出一手好字,戈德里克一点不指望他那个鬼画符老师能教出什么名堂来。
伊莱尔偏偏头,倒是没有拒绝,接过羽毛笔,这次写的是个名字,隽秀不失潇洒:戈德里克·格兰芬多。
戈德里克瞪直眼,别人写自个的名字比自个写的好,没天理,戈德里克愈发觉得自己的字太糟糕,于是他拿过笔低头,照着这个字迹描摹起来。
伊莱尔看着戈德里克专注的和自己的名字较劲,就连头发耷拉下来都没留意,伊莱尔伸手准备拨开,顿了顿,又把手缩回去。
这天天空没有月亮,火堆的亮度有些昏暗,戈德里克把头又往下低了几分,还不由的揉揉眼睛,突然,落到羊皮纸上的光亮了许多,戈德里克抬头就看见伊莱尔举着魔杖,发光的正是魔杖顶端。
这人确实不错,戈德里克暗自评价,然后注意力再次投注在羊皮纸上。
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艾维斯靠着树干,赫尔加托着下巴似乎在沉思。
“你说是那个小子奇怪些,还是戈德里克更加奇怪些?”艾维斯突然开口。
赫尔加没吭声。
“有点好奇这两人怎么认识的,总觉得谁都和那黑发小子八竿子打不到一处去。”艾维斯懒懒的继续。
“戈德里克从没叫过另一个人的名字。”赫尔加总算说话了。
“是啊,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那小子叫什么。”艾维斯眼神沉了些:“而且他习惯于无视我们。”
“不是无视,而是防备。”赫尔加淡淡的说:“他现在坐的方位正好被火焰挡住,他一点也不想被我们观察,一路上都是这样。”
艾维斯投去一瞥,只能大概看到两个少年靠在一起在写些什么,艾维斯悠悠的吐口长气,人如果不好相处就离远点,不招惹事端就行,艾维斯也懒得多琢磨,他往后仰让自己靠着更舒服点,随口打趣道:“那就别观察了,我们都老了,和十五六岁的有代沟也别逞强着往前凑。”
赫尔加被逗笑:“滚开去,我还年轻的很。”
艾维斯爽朗的笑了两声,闭眼就打起瞌睡来。
……
戈德里克向来活泼闲不住,但他一旦熬制魔药起来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这足以证明戈德里克好动却不毛躁,真心想做什么是静的下心沉的住气也耐得住寂寞的,于是,戈德里克整整一夜都在一笔一划练习自己的名字,专心致志到再没有去看旁边那个人,而羊皮纸上的那缕白色亮光却稳稳当当的亮了一夜。
等到天空泛白,戈德里克终于抬头朝伊莱尔笑的灿烂:“你看,成了!”咦?他能说话了?戈德里克摸摸喉咙,看样子咒语的时效过了。
所谓的成了,是指写的不仅不歪不扭,而且还顺畅了,潇洒了,翘头带弯一气呵成,闭着眼睛都能写出那股气势来。
伊莱尔低头看,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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