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个爱好。
车子开到了一个月前她刚来过的同仁里,但眼前的同仁里被圈在了临时砌起的砖墙之内,小半个街道已经成为废墟,一辆履带式推掘车正爬行在瓦砾堆上面,所到之处,发出轰鸣,老式房屋在飞扬的灰尘土中一点点土崩瓦解。
“顶峰已经从土地中心拍下这块地,准备建一个包括购物中心、娱乐中心、酒店和精装修高层公寓在内的综合商业中心。”
“这个地段做商业地产需要投入的开发费用,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她打住,突然有些明白他带她来这里的目的了。
司建宇却并不接她的话,“早在去年旧城区改造的计划出台,我就已经看中了这里,做了有针对性的研究,相信没一家地产公司会比我更早拿出详尽的开发计划,这个项目一旦启动建成,利润会非常可观。”
在刺耳的噪音包围下,眼看着昔日热闹的街市成为断墙残垣,一片狼藉,司凌云没有被激起任何兴奋感与好奇心,她一转头,发现不远处站着的一个穿旧牛仔外套的男人,从那个绑马尾的背影便能看出是曲恒的父亲阿平,恰好他也回过头来,看到她似乎一下怔住。她并不打算跟他打招呼,移开目光,这时一阵风刮来,将灰尘卷起,扬得漫天都是,她抬手捂住鼻子,笑道:“这个地段确实很不错,不过我们还是走吧,太呛人了。”
她与司建宇走向停车的地方,后面传来阿平低沉的声音:“小姐,麻烦你等一等。”
她停住脚步,司建宇回头看看阿平,有些诧异,低声问:“这人是干什么的?”
“大哥,你先上车,我马上过来。”
明晃晃的阳光下,阿平穿的牛仔外套看上去厚重而肮脏,不合季节,他的面孔也显得十分沧桑,一条条皱纹如雕刻般深刻清晰,眼睛混浊,完全没有那晚在夜市大排档演唱时散发的自信从容光彩,如果不是花白头发扎成一条马尾,他就是街巷之中寻常可见的那种老男人,略带潦倒,闲散无事,盯着一点热闹看个没完。
“小姐,你是阿恒的朋友吧。”
司凌云略微点头,“您有什么事?”
“我想打听一下,他妈妈现在怎么样了?”
“你们是夫妻,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何必要向一个陌生人打听。”
阿平哑然,停了一会和才说:“那天晚上你也看到了,我跟阿恒关系不算好,跟他妈妈也多年没来往了。”
司凌云毕竟不想干涉别人的家事,简短地说:“我前几天跟阿恒打过电话,他说他母亲现在略有好转。”
阿平点点头,“那我就放心了。”
“你还真容易放心,”司凌云被勾起了一点火气,“既不问她得的是什么病,危险到什么程度,也不关心略有好转是不是就没事了。”
阿平苦笑一下,“我只是不想假惺惺装成一个好老公、好父亲。”
他如此坦然,司凌云倒无话可说了,不过多少动了好奇心,“他那天到底为什么找你?又为什么动手了?”
阿平倒也不打算隐瞒,“同仁里拆迁后,我没有生活来源,手头不大方便。我知道阿恒给他妈妈买了新房子,所以打电话给他妈妈,想把以前林场分的一套旧房子卖掉,多少分一点钱给我。”
司凌云想,摊上这种父亲,也难怪曲恒生那么大的气。
“我跟他妈妈分居多年,真的不知道她生病了,不然不会开这个口的。阿恒有理由恨我,我并不怪他。麻烦你转告阿恒,我不会再去打扰他们的生活。再过几天,我就去外地了。”
跟那晚从派出所出来一样,他拖着一个沉重的影子,慢慢走了。
司凌云上车以后,司建宇却没有开回公司,而是去了顶峰地产旗下一处刚开盘的楼盘,售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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