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顶着的这副流云山庄少主面皮。不过于叶韶然相比,眼前这个溺水的少年明显大上那么几岁,大概已有十五六岁的模样,被溪里沙石磕碰得脸上不少细碎伤痕,却丝毫无损他的美貌。
叶韶然是那种看起来就是大家公子的精致,小时候虽有些男女莫辨的味道,但不难看出长大后必然是个英气逼人风度翩翩的俊美青年。这浑身湿答答的少年却不是这样,他长得更加妍丽,有一双风流上挑的桃花眼。苍白的脸色配上脸颊上伤口里流出的鲜血,竟有一种诡异的妩媚。
还好叶韶然虽不靠谱到会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发花痴,对别人却很有抵抗力,愣了愣马上问:“你没事吧,怎么会被冲下来?”
这美少年虽然长相绮丽,言行举止却丝毫不显女气,休息了一会有了力气,慢慢爬起来抹了把脸,态度坦荡地回答:“不瞒公子,我是听说石厉山有一株千年人参,想进山为卧病在床的兄长寻这东西,却不想遇上歹人。家仆拼死相护,我这才逃出来。可逃出来也没力气了,约莫是晕在水里,要不是公子,就要糊里糊涂淹死在这浅溪里了!”
叶韶然看他说得明白,对这少年倒很有好感。但他自己也是一身麻烦,若是让这少年跟着他们,不一定帮得到他,没准反而害他丢掉性命,不由有些踟躇不知该怎么办。那少年看他神情,理了理自己乱七八糟的头发,哑着嗓子解释说:“小公子,我所遇那歹人,已被我家仆拼出性命不要地杀了。他也不是什么厉害人物,不过是我们在镇上请的领路人,见色起义生了歹心,我们没提防才招道。”
他把“见色起义”这怎么说都有些尴尬的原由说得那么轻描淡写,没有痛恨也没有羞恼,不卑不亢,叶韶然不免对这少年刮目相看。他望了望戊柒,见他没什么阻止的意思,才从戊柒身后绕出来走到他身侧:“你身上有伤,我们一会采点药帮你处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