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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

111圆满
我问你,你这些天,缠着我要我回去,和涂遥针锋相对,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浅红色薄唇抿紧,整个人坚决得像一座雕塑。

    “齐楚,这些话,我只问一次,以后我不会再问,以后我不会再问。就算你说,我也不会听。”我看着他眼睛,一字一句地告诉他。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他眼睛是很漂亮的黑色,眼头和眼尾的形状都极标准,眉骨高,鼻梁完美,所以看人的时候很深邃,像是对谁都无比认真。

    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

    过了很久,他说:“我亲过你。”

    “什么!”我吓得几乎站起来。

    我想过一百种可能,他会拂袖而去他会闭口不谈,或者,聊一些别的事。却没料到这回答。

    “你喝醉的时候,我亲过你。”齐楚不紧不慢地告诉我:“你经常喝醉。”

    所以你经常亲我?

    我震惊地看着他。

    “上次你喝醉了,是我把你带回来的。”他眼神坦荡看着我:“我没有亲过阿莫。”

    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走。”他看着我按在他膝盖上的手:“我只是不喜欢说话,并不是蠢。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你只是想听我亲口说出来,所以你才不肯当我经纪人。现在我说出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缓缓收回了自己的手。

    这个人,我最开始遇到他的时候,知道他冷漠,知道他有才华,知道他比我见过的每一个人都来得有骨气,而这些,都是我缺少的东西。

    最开始的时候,他生活能力并没有这么差,他也会做菜,他也看得懂人的脸色,他就算不与人虚与委蛇,也不会像一个不通世事的愣头青一样转身就走。

    是我把他养成这样的。

    我为他找了那么多理由,他清高,他孤傲,他不屑于去尔虞我诈,他不会利用别人……

    结果他说:我只是不喜欢说话,并不是蠢。

    他说他都知道,他知道我喜欢他喜欢得无可救药,他也知道,他不喜欢景莫延。

    我还一直劝自己,说他不喜欢也没什么大不了,这是男人本性,喜欢弱者,我为他找了一百个理由,因为我强势,因为我现实,因为我喜欢玩弄阴谋,因为我世故,因为我见过他最狼狈的时候,因为我没有让他有自豪感……

    我说,是我情商低,是我不会谈恋爱,是我不如景莫延聪明。

    最后他说:你知道我不喜欢阿莫。

    原来,你也知道你不喜欢景莫延。

    你那样娇惯他,那样护短那样纵容,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的是景莫延……

    “你怎么做到的,齐楚……”我站起来,嗓子里像有刀片在割:“你教教我,你怎么做到的?”

    我是这样喜欢你。我每天跟在你身边,我的目光无时无刻不牵在你身上,我用尽全力,给你找最好的通告,给你做最好吃的饭菜,因为你说了一句喜欢吃那种果脯,我一个月飞福建飞了五次。

    我喜欢你,喜欢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连黄景都可怜我。

    七年之前,我是满腹斗志的小青年,觉得世界这样美好,只要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做不了。七年之后,我只想住在一个安静院子里,孤独终老。

    你以为,你的清高你的骨气!你的清闲你的成功,是怎么来的!

    这世界这样公平,你要睡觉,我就得忙通宵。你要清高,我就得弯下腰去,你要满脸冰冷,我就得堆出两个人的笑容,

    但是,在这一切之后,你给了我什么。

    你不喜欢我,我不怪你。

    但是七年交情,你至少给我一点朋友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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