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不可收拾,少爷做出了一个决定:把这名唱曲儿的小姐置府安顿了,打算金屋藏娇。
谁知少爷家中早有婚配,还是皇帝老儿给指的亲。俗话说皇帝女儿不愁嫁,这富二代少爷好死不死的就被指了婚,还嫁的是皇帝女儿。=皿=跟皇家攀上亲戚,谁还敢造次。富二代少爷无奈之下,只得将这名官家小姐包装成个二奶。
大伙儿都知道,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是一公和一母,这包二奶想不为人知,《蜗居》告诉我们是不可能滴,但在旧社会,这名官家小姐却走了封建主义的大漏洞,悄悄的当上了个小姨太。
事情到这儿并没完结,反正娶两个老婆是消停不得的,闹到最后官家小姐被华丽丽的皇家大奶扒了皮,这么一扒,就被扒了个现世,连带她娘儿偷梁换柱的事情,都给抖个清楚明白。闹到最后富二代少爷几乎要性命不保,被押在车里奔赴刑场,富二代少爷还发出了最后的吼声,“吟霜,我不要看到你身首异处!!!!!”吼得青筋迸发,闹到最后人尽皆知,大家还给那富二代少爷起了个牛B哄哄的名字:咆哮马。
我会想起这么个戏文,一则是因着这名小姐曾被人污蔑为白狐,倒是与阿君本家有些渊源,二则是因着这么个贞洁的小姐,在上一段还对恶霸少爷的纠缠抵死不从,却在下一个段子里和那富二代少爷钻了芙蓉帐,有了私情。每每听到这个戏文,我总会不由得想起这个官家小姐轻解罗裙,美目盼兮,低头对那少爷窃窃私语,“少爷救了吟霜,吟霜无以为报,决定以身相许,从此吟霜就是少爷的人了。”
咳咳,以身相许,就是这么四个字,总引起我无限遐想。试想那名肥头大耳的少爷不也是一城中名流,在皇城底下也算个不大不小的王爷,怎么说也存了帮你葬父的心思,谁帮你葬不是葬啊,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大家的银两拿出来不都一样重么。而且在我看来,那名少爷虽则是肥头大耳鲁莽了点,怎么说也家道清白,家里无牵无挂,怎么说嫁过去也不用可怜兮兮当个小姨太,包你吃香的喝辣的,小日子过得滋润无比。由此可见,那些个打着“卖身葬父”幌子出来卖弄的小姐,全都是招摇撞骗的产物,她们也不是随便就让哪个人帮她葬父的,在葬父之前,也得看对眼,才能够以身相许的。
因此因此,当我扯着嗓子娇滴滴对阿君说出那四个大字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了。
如今看来,正如我之前所想,本小姐我,跨越物种的鸿沟,恋上阿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