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像听天方夜谭的故事,从来也想不到洛哈特有这样的从前。
“你其实不用做得那么过火,你是巫师,想显示点与众不同总是比较方便。”
“没有人知道,我父母全是麻瓜,我也一点天赋都没有,连魔法学校都没念过。”
他说的从容不迫,却是金妮听到过最令人瞠目结舌的话。
“那你怎么会魔法?”
“是一个叫蒂娜的女孩教我的。”
在洛哈特出生的小地方有个大人物,是一个比洛哈特大两岁的女孩,她叫蒂娜。什么事情都会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村里人说因为她是个女巫。
“我们那的的人并不讨厌巫师和巫术,可能有点害怕,不过我觉得他们怕的是蒂娜本身,她脾气暴躁,说话难听,最爱嘲笑人。”
她笑的最多的人就是洛哈特,基本上每次洛哈特做傻事她都到场,看完洋相表演,毫不留情的添油加醋对着洛哈特嘲弄一番。
“但我觉得她最不讨厌的人也是我,因为她爱跟我说话,还教过我魔法。”
“你根本是个纯麻瓜,不可能用得了魔法。就好像没长翅膀怎么能飞一样。”
“就是这么奇怪,她说我会,我就会了。我问她是不是女巫,她说是,不过说到底是个玛丽苏。”
金妮心跳加快,这是她第三次听到这个名词。
“那是什么?”
“我不知道,可能的是种很了不起的人吧,那时候她也说不清。她跟我讲了好多魔法界的事,她说她以后会到一个叫霍格沃茨的地方上学,总有一天名扬四海,让全世界都听过她的名字,哪个领域她都会是龙头。”
“她现在去哪了?”
在洛哈特烧了教堂,住院的那个晚上,蒂娜来找他。蒂娜一直看着洛哈特,认认真真地看着他,像是完成他的心愿。
蒂娜哭了。
“我记得她那晚跟我说的话,每个字都记得。她说她喜欢我,是真的喜欢,比当玛丽苏还喜欢。因为我就是她。”
洛哈特扭过去看着窗外,太阳完全沉入了西方,在光芒消失的地方,仿佛有个被灰尘覆盖的小村庄,那里有大片的麦田。在那个小村庄里,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有个叫蒂娜的女孩把她的魔杖给了洛哈特。她说不能,也不愿意再做一个玛丽苏了,从那之后,洛哈特再也没见过她。
“但是我想当玛丽苏,像蒂娜一样,想让大家全看着我。十六岁我就离家出走了,拿着蒂娜的魔杖,四处旅行。旅行的主要目的就是听人家说故事。看看我写的那堆书,里面的事我一件也没做过,都是听人家说的。我其实就是个通俗小说的写手,在别人的故事里找乐趣。估计有好多学生都怀疑了吧。”
金妮点点头,她就怀疑。
“有时候挺后悔的,年纪越大,越觉得我背叛了她,因为我背叛了自己。自己背叛自己,比全世界背叛你还糟糕。我甚至恨自己。”
“你刚才还说喜欢自己呢。”
“在决定告诉你那些事的一刻,我开始喜欢我自己了。”洛哈特笑了
金妮觉得洛哈特把她当成一个大人,于是有一点心存感激。她说“我知道这么一个人,跟你说的蒂娜很像。”
“我也知道。你妹妹给了我不少难堪,凭良心说她个性有点差。但我真的不能打心眼里讨厌她,她让我想起了蒂娜。有时候我觉得。。。她们比谁都悲哀。”
金妮心想,你白操心了,她欢乐着呢。
“唉呀,我就是想跟你说,开心点,自己不背叛自己就很完美了。一不留神说了这么多废话。你知道,谎话说多了,做梦都想说一回实话。”
金妮也发现自己知道得太多了,都是洛哈特德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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