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成一个强有力的英雄看待。他在单位怕领导,在家里怕妈妈,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吃晚饭时才回家,薪水比雨果的小说还悲惨,偶尔他想给孩子们讲讲自己年轻时学到的经验,可他的话他们谁也不听。
就是这样的爸爸,在这个傍晚,在金妮的眼里,变成了一个征服海洋的勇士,肩膀上长满结实的肌肉,手上全是可靠的老茧,每一道丑陋的疤痕里都有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他站在船头,迎着风雨,挥一挥手,连天上的闪电都为之让路。
金妮感到,如果将来有一天,她失去了一切,至少这条老船还会撑着她,不让她被暗蓝的深海吞没。
她感到安心了,似乎像理解自己一样理解了爸爸,于是认真地和他说:
“将来要是哥哥们都不愿意当水手,你就把这本日志给我吧,我会成为海贼王。”
亚瑟笑了,也认真的说:“那好,等你成为海贼王。”
暑假的第六天,金妮学会了人是不会被打败的,以及一首水手们出海经常唱的歌:
哟呵呵,再来一瓶朗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