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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雄》

第四十八章 袭杀
。

    今天特地穿了一身轻甲,只有二十几斤。不知是兴奋的原因还是轻甲的原因,他觉得身子轻了许多。外面套上了一件蜀锦外袍,精心修剪过了胡须。

    对着铜镜反复的照了照,对自己的穿着和精神状态都很满意。带上了一顶通天冠,项三秋觉得自己已经是江都国的太尉。

    想起刘非那个货,项三秋心里就在笑。这个货也能镇得住自己?笑话,老虎怎能让一只豺狗吓唬住。

    葛洪瘸着腿给项三秋整理蜀锦的外袍。

    “刚才在后面看,还以为将军是二十几岁的模样。真快啊,一晃都三十年了。将军的头还是黑的,我老葛的两鬓已经白了。不服老是不行了。”

    “过了今天咱们就能重新回江都过好日子了,你以前的房子就不要了。跟着我一起住太尉府好了,几十年生生死死风风雨雨,也该是享福的日子了。你家儿媳妇该生了吧。”

    “回江都的时候看了一眼,生了。是个带把的,我老葛一生杀人无数居然混了个子孙满堂。呵呵,老天待我不薄啊。”

    “老哥,我欠了你啊。若是你家大小子活着,你说不定重孙都有了。若不是当初帮我挡了那一箭……”

    “别说了,这是命。能帮将军挡箭死了,也算是值了。算了,今天是喜庆的日子。咱是骑马去,还是坐船去。”

    “坐船吧,你的腿伤刚好。颠不得,若是伤口开了裂怕是再难愈合。”

    “那就坐船,穿了身好衣裳骑马糟蹋了。”

    三艘百人战舰停在了码头上,一千骑兵分作两队在两岸护卫着大船的行进。天上的朝阳渐渐的升高,些许的温度驱赶着冬日的寒冷。项三秋站在船头,看着隆隆驰过的骑兵心里踏实了许多。多少年了,就是有了这群看家的骑兵,自己才多少次的死里逃生。多年的奋斗今天终于有了盼头,能做上两千石的高官掌握一国的兵马,也算是为项家光宗耀祖。

    前边是一片芦苇荡,再过没有多远就是大西庄。估计窦渊那个家伙已经在等自己了吧。

    冬日里的芦苇叶子好像锋利的小刀,骑兵不敢进到芦苇里面搜寻。高高的芦苇会刮伤马匹的眼睛与皮肤,江南战马难得可不敢损伤了。

    大队的骑兵绕开芦苇荡,遥遥的看着河中的大船。一些家伙下了马,徒步走进芦苇荡。未被人类踩踏过的地方是一个巨大的宝藏,秋天芦苇荡里面有很多好东西。做窝的鸟,鳝鱼,螃蟹,狐狸,黄鼬等等等等。不过冬日里便没有什么好东西了,除了会割伤脸的芦苇叶子,就是会突然飞出来的羽箭。

    距离非常的近,大概只有十几二十步。芦苇荡里面现敌人很不容易,事先埋伏的人具有很大的优势。数支强劲的弩箭穿透了两个年轻军士的身体,最要命的是插在头上的两支。

    没有惨叫,没有呼喊。甚至没有惊起任何的鸟雀,这帮家伙都去了更为暖和的南边。两个人就像融化在空气中一般消失在这个世界之中。

    同伴们等的有些不耐烦,站在芦苇荡的边缘大声的呼喊。但是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带队的校尉有些不安,将军的船队已经拐过了弯即将来到这里。

    十五名士卒被派了进去寻找失踪的伙伴。将军的船队到了,负责搜寻的士卒也有了回应。这次比上次好一些,终于听到了几声惨叫。

    校尉急忙吩咐手下的号手吹响示警的号角,可是已经晚了。芦苇荡里面射出了几支带着青烟的标枪,“轰轰轰”爆炸声响成了一片。

    项三秋正站在船头欣赏了冬日的风景,忽然船身大震。他感觉自己飞了起来,没错是飞了起来,因为他在空中看见了冒着橘黄色火焰以及黑色浓烟的坐船。

    “噗通”水花四溅,身体一阵的抽搐。好凉的水,几乎是在落水的同时,项三秋就感觉到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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