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感觉有点破灭,所以偶像直接变成半个了。
别看落笔公子是个挺文艺的名字,很有君子之风的感觉,但实际作者真人却是个一米八几个魁梧壮汉,还满脸邋遢的络腮胡子,嗓门震天响,夏晨简直不能接受这种形象的大神,分分钟想要自插双目。落笔公子真名叫做罗比,是个东北汉子,在魔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夏晨跟他接触了一下,发现虽然此人长得比较凶,但是人很爽气,可以交个朋友。后来落笔公子把夏晨拉到一个作者群里去了,里面都是魔都的作者,各个小说站的都有,让人不得不佩服大神落笔公子的人脉,大家在里面一起交流下写作心得,偶然面个基,还挺愉快的。
夏晨不知道落笔公子今天单独找他有啥事,看一下他的留言,发现是一次聚会邀请。一个叫天真刺客的作者下周要结婚了,大家想给他办一个告别单身的party,有空的人都可以参加。夏晨知道这个作者,是最近挺红的一个新人,写都市文的,风头一度盖过好几个当红大神。上次聚会时有也见过面,虽然没有细聊,但印象中是个瘦瘦的,很学生气质的人,一直以为他是个大学生或者研究生,没想到居然马上要结婚了。
“罗大哥,聚会时间地点会不会太远了啊?魔都这边包个酒店办个趴绰绰有余了,怎么跑到n市这么远,而且看你写的这个地址好像还是个乡下地方吧,农庄?”
“嘿嘿,夏晨啊,包个酒店办party多没有意思啊。我们可是拿笔杆子的文人,酒店多俗气,我们这样有素质的人,当然要到一个既有山水之美,又有人文底蕴的地方去浪啊。要是穷山恶水,没有梅兰,没有竹菊,谁愿意去啊。”
“.......”文艺小清新路线真的不适合你啊,大哥!
“地方是天真刺客他自己选的,说是他老婆的故乡,那里原生态无污染。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的人总是向往这样美丽的地方的嘛,刚巧趁着这次机会走出去看看也不错,你要不要来啊?我们这边组团过去,已经有好几个人报名了。”
“去几天啊?大家都去玩了,你们读者怎么办?没有更新他们会哭的。”夏晨还是有点犹豫。
“我都存稿好了,已经拜托给编辑,让他帮忙更新了。这次去的话,至少三天吧,其他人我不清楚,但是我反正是要多待两天的,顺便找找灵感!”有存稿就是潇洒,随时可以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想了想,夏晨觉得出去玩一下也好,都是志趣相投的朋友,难得一次聚会,他也就不扫大家的兴了,便回道:“那我也跟你们去找找找灵感好了,不过我可没有存稿,到时候只能就直接断更。”
“哈哈,说的好像你平时是日更的一样,反正对你来说断更也是家常便饭,你的读者会理解的【拍肩】。”
“人艰不拆!”虽然知道自己不太勤快是事实,但是被人这么明白的说出来,真是羞耻。夏晨决定跳过这个话题,便回道:“是明天出发吗?”
“是的,明天上午七点在机场碰面,机票费用自理哦~对了,记得带点小礼物,不用太贵重的。估计刺客的婚礼你也不会参加了,怎么说也提前稍微表示一下。他人还不错的,当交个朋友了。”
“明白,我会准备好的,那明天见了。”
既然要送礼物,那就要细细的选一下了。夏晨本想直接出去买的,不过对于到底送什么,他有点拿捏不准。罗比大哥让他不要送的太贵重,但是他也不能真的就送个贺卡敷衍吧。
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也许礼物并不用出去买,他家里面就有一大堆,这几年来父母从世界各个地方买来了不少纪念品,贵的有几万块的大件,便宜的就是小摊上几块钱的小东西。在父母的收藏里搜罗了半天,他终于选到了比较合心意的礼物。是一对同心结,听说出自某大师之手,其实乍一看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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