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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丐女小地主》

第九十七章故人
   吴小桐则日日关注着菜园子里的几株植物——年前她去霍山县城的时候,意外地得了五六块红薯,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一冬天,这会儿种出了三十多棵红薯,也有一小畦子。

    霍嬷嬷不懂稼穑之事,吴大壮家的和吴江家的几个却是种了多年田的,都很好奇吴小桐种的是什么,看着跟山上的野藤蔓子差不多,不知道为什么吴小桐日日瞅着,跟眼睛珠子一样稀罕着。甚至为了种这些东西,吴小桐还亲自跑去河滩里挖沙子,又用筛子细细地过了,只取最细的沙,混合了山土,还第一次不怕脏不怕愁地挖了腐熟后的鸡粪拌在里头……

    这一日,吴小桐又一大早就跑去菜园子里看她的宝贝红薯。

    突然发现有一棵红薯苗有些萎蔫,吓了吴小桐一跳,然后仔细寻找原因,竟然从红薯根部找到一个虫洞,拿了小铲子挖了半天,吴小桐找到了一个黑乎乎怪头怪脑的虫子……几个已经开始膨大的小红薯都被咬坏了……把吴小桐心疼的不行,对这些虫子恨极了,就跑去跟一些老人取经。然后才知道,这是一种叫蝼蛄的虫子,专门咬植物的根……原因却让吴小桐哭笑不得,这种虫子又名粪虫,喜欢在臭烘烘的粪堆里活动,吴小桐给地瓜苗下上了好多鸡粪,结果把这玩意儿给招来了。

    咨询过后,吴小桐也没从那老农嘴里讨到克制这种虫子的办法,不得已,吴小桐发了狠,缠着老苍头要了一包低毒的药粉来,划开红薯苗的根部,把药粉撒进去,效果立竿见影,之后再没有红薯苗枯死的状况发生了。

    秋日,水稻收获的时候,吴小桐也收获了她的第一季红薯,三十几棵红薯,收了将近二百斤红薯。

    大块的吴小桐不舍得吃,只挑出了一小笸箩小块的、破损的红薯晾上,其他的整齐的红薯都被她送到地窖里,用细沙储存了起来。

    小红薯晒了十多天,皮儿都发皱了,吴小桐才让徐寡妇蒸了。失了水分的红薯,蒸熟后却甘甜可口,把人们着实惊艳了一番。

    水稻收获,又到了种麦子的季节。

    接着,山峦变色,金黄赤红,色彩斑斓,秋天到了,又过去了,冬日来临,雪花再次飘落……

    一年,匆匆过去。

    秋收秋种之后,冬闲季节来临,双溪镇的人们却没有猫冬的习惯。搁下锄头,又开始盖新房,修路、挖渠、修梯田。

    这一年,齐军和宁军相安无事,竟有些划地而治的样子了。

    百姓们命如草芥,却也如野草般顽强。只要没有战火,民生恢复的很快,特别是相对封闭的双溪镇,竟有了些安居乐业的模样了。

    又是一年,吴小桐满了十六岁了。

    冬小麦从最初的几亩,扩展到了五十多亩。红薯也从最初的五六块,繁衍增加到了五亩。茶树从最初的几棵,扩展到了五百多棵,已经种满了西山的一片向阳的山坡。茶树还小,但吴小桐已经预想到几年之后,这一片茶园的郁郁葱葱。

    这一年,休整了差不多一年的齐军和宁军再次开战。

    由裴旸统率的齐军竟然据守几个桐城、庐江、无为等几个小城,居然挡住了大宁十五万大军的攻伐。

    甚至还压着宁军北退了数十里,收复了五个小县城。

    这一战,是裴旸统军后的第一站,不算大胜,却从很大程度上鼓舞了齐军士气。

    接下来,两军战事不断,但对战双方却都有所保留,似乎,双方已经默认了对方的存在一样。

    五月初六,吴小桐十六岁生日,裴府惯例早早送来了贺礼。自然,‘表少爷’的贺礼也不例外地送了过来。

    比较意外的,五月初六上午,快晌午了,双溪镇又来了两辆马车,看样子很像裴府的马车去而复返了。日常值守,程充和徐褚都不在寨堡上,几个当值的庄丁问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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