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忍受不了连续三十分钟静坐在书桌前看一会书。(小黄书除外)
莱利斯看西维尔恼羞成怒,也不再刺激他,让人将餐盘收下去之后,递给西维尔一个布袋。
西维尔一见着那个朴素的灰色布袋就不禁喜形于色——那里边装的是他半个月的零花钱。
袋子很普通,灰蒙蒙的不说,看起来又窄又小装不了多少钱,但对西维尔来说,已经足够他喝上半个月的酒,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总比软绵绵没什么力道的葡萄酒要好。
西维尔拿到钱袋就忘记自己方才还在生气了:“我下午去找老友叙叙旧,你知道,就在酒馆。”
“有事通知您的话,我会让马克去找您。”
“哦!”
西维尔吹着口哨就进房间去了,出来的时候背上多出了一把大剑。
“还是这玩意背着舒服!”
“请别背着那样的东西在城内行走。”
“哈?!这可是——”
“就算这是您用惯了的武器也不行,”莱利斯上前将西维尔背后背着的大剑解下来:“请佩戴早上的装饰剑,要么就别带武器。”
“以前也没见你管的那么严!”
“王城不比其他小城市,自然管制更严,况且——您上次来王城时,用的只是宽剑而已。\\\"
西维尔无话可说。
最后一脚踹翻了桌椅:“去他娘的!”莱利斯对此毫无表示,依然不动声色。
西维尔看故作暴怒没效果,只能悻悻地将桌椅扶起来,从墙上取下装饰剑挂在腰间。
没有武器在身上就会浑身不自在,这是西维尔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他早已经能赤手空拳对付魔兽,但他还是更愿意用长剑来保护自己。
因为剑对西维尔来说,并不只是一种武器,一种攻击的手段。
而是一种类似信仰或者精神的,虚无缥缈却又确实存在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莱利斯真心是个好姑娘(哪里不对
_(:3」∠)_可惜跟错了主人,对方是个八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