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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805》

第四七四章 为人父母者……
    大明中央朝廷顿时一片哗然。

    “越高越好”的宫殿,和八十米高的朝廷办公楼,这些消息属实过于刺激了。

    然后这些官员的反应,就如同朱仲梁分析的那样。

    虽然都很惊讶,但是却没有人马上跳出来反对,反而有人开始打听造高楼的技术。

    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人员的身价都开始不约而同的向上攀升。

    再然后是建筑材料,从钢筋水泥到涂料和木材,市场价格也都开始缓慢的上升。

    基本没有人想到朱简炎可能要还都应天府。

    只是理所当然的猜测,朱简炎再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可能是想去应天府养老。

    现在开始在江北老山造宫殿,退休的时候正好能用。

    现在南巡,可能想提前去看看,也是跟太上皇一样,想去看看儿子了。

    一切得逻辑都非常的合理。

    以至于,大明本土主要城市的民间房价和地价都上涨了一截。

    只不过,现在的土地和房产,主要是皇室和官营厂商在经营,被票证和限购制度卡死了。

    所以没有出现大规模的上涨。

    不过相关的新的舆论,也迅速的把税收改革的热度压下去了一些。

    甚至有人怀疑,朱简炎要收税,就是为了修园子。

    在这种复杂混沌的氛围之中,税收改革的讨论在朱简炎南下之前进入了下个阶段。

    朱简炎操控着朝堂各方的力量,完成了新一轮的妥协和折中。

    就如朱仲梁预料的那样,基本的普遍免税条件,从完全无违法记录改成了无犯罪记录,同时要求无偷逃税款记录。

    还把追溯的时间从发生之时以前的终生,改成了最近的十年以内。

    不过,既然是妥协,那就不可能只有一方让步。

    免税的条款变的宽松了,那免税的额度就同步降低了。

    普遍免税点从二十五万银钞降低到了五万银钞。

    五万银钞相当于后世五百万人民币,职业掌柜和高级经理们就能攒下这些产业了

    相当于把遗产税从纯对贵族和东家,直接降低到了高级白领的范畴。

    这样修改后的方案,就是五万银钞以下的遗产,只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双方,在过去十年内都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偷逃税款的记录,就不需要交税了。

    五万银钞以上部分择减免一半。

    五万银钞到二十五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五。

    二十五万银钞到一百万银钞之间部分,税率百分之十。

    一百万到五百万银钞之间的部分,税率百分之十五。

    五百万银钞以上部分,税率百分之二十。

    并且将这部分普遍减免的部分,从先交后退改成了直接免征。

    以避免当年贷款交税,第二年退税还款的麻烦。

    因为这部分比例也是固定的,条件也是硬性的,所以直接不征也不会有影响。

    其他的,由布政使司、礼部、皇帝特批的退税部分,仍然要先交后退。

    缴纳方案相关的规定,也直接参考了太上皇的建议。

    对于股权类型的遗产,可以直接按照比例上缴股份。

    同时大明银行专门开设遗产税贷款,向没有足够流动资金的继承人提供贷款。

    还有朱仲梁提出的资本推恩令。

    五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按照遗产数额的百分之七十五核算继承税。

    十个以上继承人平均分割遗产,按照遗产数额百分之五十核算继承税。

    最后,还增加了新的额外的免征条件。

    在继承人个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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